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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升**区薯类产业发展水平,保障薯类脱毒种薯(种苗)质量和供应,提高农作物薯类用种质量,扩大薯类脱毒种薯(种苗)的应用,提升种植水平,增加种植收益,促进薯类产业升级。依据《**区薯类脱毒种薯(种苗)繁育项目工作指导意见》,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区薯类脱毒种薯(种苗)繁育项目实施主体。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类别
**区薯类脱毒种薯(种苗)繁育项目
二、项目目标
1、繁育马铃薯原原种80亩;
2、繁育甘薯二级原苗(一级原苗繁苗)20亩。
三、申报条件
1. 主体资格:在**区生产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种子(种苗)生产经营企业、农业(涉农)生产经营企业、**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
2. 技术能力:具备专业的技术团队和健全的技术推广服务体系;熟悉薯类脱毒种薯(种苗)繁育技术**间管理技术并能做好田间观察记载的相关工作。
3. 基地条件:****点击查看基地规模,基础设施及配套完善,具备灌溉、排水、电力等基本条件,农机农具齐全;近3年未发生种子种苗生产重大责任事故及严重套牌侵权、假冒伪劣案件,无检疫性有害生物且自然灾害及病虫害较少的地块。
4. 生产设备:具有开展薯类脱毒种薯(种苗)繁育所需的设施设备。
四、申报材料
1. 单位基本情况:包括单位简介、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2. 基地情况说明:基地土地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基地地理位置图、土地面积及连片情况说明、基础设施及农机农具清单等。
3. 技术人员资质证明相关材料。
4. 近3年无种子种苗生产重大责任事故及严重套牌侵权、假冒伪劣案件的承诺书。
五、申报程序
1. 提交申请: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一式2份,提交至****点击查看种植业和种业股,并将电子版发送至****点击查看@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区薯类(马铃薯/甘薯)脱毒种薯(种苗)繁育项目申报 - [申报主体名称]”。
六、申报时间
截止2025年5月12日,逾期不再受理。
七、其他事项
1. 申报主体应保证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或隐瞒真实情况,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已入选的,取消项目实施资格,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2. 项目实施主体应严格按照《**区薯类脱毒种薯(种苗)繁育项目工作指导意见》编制项目方案并组织项目实施,接受****点击查看及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和验收;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应及时沟通并整改,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
八、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54-****点击查看205
电子邮箱:****点击查看@163.com
附件:
****点击查看
2025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