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宛城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关于玄妙观二期等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维修保护工程项目第二标段(二次)-成交公告

南阳市宛城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关于玄妙观二期等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维修保护工程项目第二标段(二次)-成交公告

发布于 2024-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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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53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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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5/24
公告内容文档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2、采购项目名称:****点击查看关于玄妙观二期等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维修保护工程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05月07日
5、评审日期:2024年05月24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点击查看-2 ****点击查看关于玄妙观二期等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维修保护工程项目(详见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 ****点击查看 南****点击查看博物馆1楼 728,724.17
序号 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1 ****点击查看关于玄妙观二期等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维修保护工程项目 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内全部内容 60日历天 郑修林 HN****点击查看0304
三、评审专家名单
卢娴(组长)、李云雅、谢非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规定计算,由中标人支付。
收费金额:10,000.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网》《**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公共**交易平台(**省﹒宛**)》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期限截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亲自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至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市建设中路 34 号
联系人:马萌坡
联系方式:130****点击查看12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市七一路和工业路交叉口创业大街C座313室
联系人:范盈盈
联系方式:133****点击查看325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范盈盈
联系方式:133****点击查看3250
相关附件
招标文件.pdf
2标段评分顺序表.docx
中小企业声明函2标段.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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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pdf
成交公告 - 二标段(二次).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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