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宁分中心) 谷里街道向阳复建房一期周边市政配套设施项目110kV杆线迁移工程施工澄清修改公告

(江宁分中心) 谷里街道向阳复建房一期周边市政配套设施项目110kV杆线迁移工程施工澄清修改公告

发布于 2025-09-18

招标详情

南京市江宁区保障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联系人17个

立即查看

可引荐人脉可引荐人脉870人

立即引荐

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252条

立即监控

澄清修改公告
****点击查看中心) 谷里街道**复建房一期周边市政配套设施项目110kV杆线迁移工程施工澄清修改公告(第1次)
标段编号:****点击查看
项目名称:
谷里街道**复建房一期周边市政配套设施项目110kV杆线迁移工程施工
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2025年09月18日 17:30
一、澄清修改内容

疑问回复

1、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中主要设备、电器元器件推荐品牌,对需要采购的主要设备、电器元器件将选用以下品牌:

管材选择:****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公司
电力电缆选择:****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公司

请招标人回复是否同意采用以上我单位决定采购的品牌。

答:同意。

澄清

1、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招标条件项目业主****点击查看

2、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4修改为:“除法定情形外,当投标人串通投标、以行贿评委或招标人工作人员、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等违法行为时,招标人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3、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修改为:“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上述评分细则进行评审,最后根据各投标人的总分进行排名,评标委员会按最终得分由高到低推荐5名(无排名)中标候选人。若综合评分相等的,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若投标报价相等的,以施工组织设计得分高的优先;如果施工组织设计得分也相等,****点击查看委员会抽签确定。”

4、修改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资格审查承诺书内容,投标人应根据修改后投标文件格式中提供的承诺书内容要求进行承诺。

5、合同部分内容调整,详见修改后的合同。

注:凡与原招标文件有悖之处均以本澄清为准,请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仔细审阅。

二、其他说明
(1)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未按澄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的,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 09:30 未改变。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人盖章位置2
**市**区保****点击查看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盖章位置2
****点击查看
地址: **市**区**街道金箔路577号
地址:
**市**区浦滨路150****点击查看广场5号楼5层
联系人: 姚彬
联系人:
金辉
电话: 150****点击查看8918
电话:
139****点击查看8610
****点击查看管理部门及电话:****点击查看建设局, 025-****点击查看2011

澄清修改文件正文

****点击查看中心) 谷里街道**复建房一期周边市政配套设施项目110kV杆线迁移工程施工澄清修改公告(第1次)
标段编号:****点击查看
项目名称:
谷里街道**复建房一期周边市政配套设施项目110kV杆线迁移工程施工
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2025年09月18日 17:30
一、澄清修改内容

疑问回复

1、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中主要设备、电器元器件推荐品牌,对需要采购的主要设备、电器元器件将选用以下品牌:

管材选择:****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公司
电力电缆选择:****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公司

请招标人回复是否同意采用以上我单位决定采购的品牌。

答:同意。

澄清

1、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招标条件项目业主****点击查看

2、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4修改为:“除法定情形外,当投标人串通投标、以行贿评委或招标人工作人员、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等违法行为时,招标人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3、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修改为:“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上述评分细则进行评审,最后根据各投标人的总分进行排名,评标委员会按最终得分由高到低推荐5名(无排名)中标候选人。若综合评分相等的,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若投标报价相等的,以施工组织设计得分高的优先;如果施工组织设计得分也相等,****点击查看委员会抽签确定。”

4、修改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资格审查承诺书内容,投标人应根据修改后投标文件格式中提供的承诺书内容要求进行承诺。

5、合同部分内容调整,详见修改后的合同。

注:凡与原招标文件有悖之处均以本澄清为准,请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仔细审阅。

二、其他说明
(1)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未按澄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的,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 09:30 未改变。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人盖章位置2
**市**区保****点击查看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盖章位置2
****点击查看
地址: **市**区**街道金箔路577号
地址:
**市**区浦滨路150****点击查看广场5号楼5层
联系人: 姚彬
联系人:
金辉
电话: 150****点击查看8918
电话:
139****点击查看8610
****点击查看管理部门及电话:****点击查看建设局, 025-****点击查看2011

澄清修改文件正文

附件(1)
附件_539453970_342052063.pdf
下载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