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立即查看

立即引荐

立即监控
立即查看
立即引荐
立即监控
本招标项目 千帆路(旭阳路以西)周边绿化景观修复工程 ,招标人为 ****点击查看 ,委托 ****点击查看 进行招标代理,于2025年 1 月 10 日在****点击查看6楼会议室开标。现按《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限自2025年 1 月 11 日始三日。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书面形式)。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按规定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名次 | 中标候选人 | 是否**企业 | 报价(元) | 项目负责人 |
1 | ****点击查看 | 是 | ****点击查看390 | 庄庆宁 |
废标及废标依据:
投标人名称 | 废标理由 | 废标依据 |
****点击查看**公司 | 投标文件中提供的项目负责人王晓亮的社会养老保险为2023年10月份 | 根据招标文件第16页2.2 资格评审标准 投标人必须满足下列资格评审的必要条件。凡不能满足下列必要条件之一的,否决其投标,不得进入后续评审:“8)为了防止投标人借资质“挂靠”和递交虚假材料参加投标,招标人在资格审查时严格审查,即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时的投标企业名称、企业营业执照单位名称、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如有)及项目负责人的社会养老保险缴款单位(需提供社保部门的社会养老保险信息系统出具的投标截止日前近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正常缴费的社会养老个人保险缴费记录复印件,投标人仅提供单位参保花名册的,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等内容相一致,需提供相关审查资料复印件”。 |
异议受理部门:
招标人:****点击查看 电话:0577-****点击查看6998
投诉受理部门:
****点击查看办事处****点击查看中心
附未中标单位名单:
****点击查看**公司
****点击查看**公司
****点击查看公司
**市****点击查看公司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办事处****点击查看中心
2025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