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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已根据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委托****点击查看采用书面推荐方式组织马铺乡杨美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活动。潜在供应商在**市芗****点击查看后井新村50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8月01日15点0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1、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2、项目名称:马铺乡杨美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3、采购需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 | 允许进口 | 合同包预算 | 所属行业 | 谈判保证金 |
1 | 1-1 | 马铺乡杨美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 1项 | 230151.49元 | 否 | 230151.49元 | 建筑业 | 0 |
4、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供应商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②a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b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5、本项目采购人:****点击查看
地址:**县马铺乡杨美村
联系人:何先生
联系电话:139****点击查看9569
采购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地址:**市芗****点击查看后井新村50号(瑞景苑A幢斜对面)
项目联系人:小曾
联系电话:0596-****点击查看744
6、获取采购文件:2025年07月29日至 2025年07月31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
方式:现场报名;
获取文件地址:**市芗****点击查看后井新村50号;
7、截止时间:响应文件应于2025年08月01日15:00时(**时间)之前提交到**县莆美镇高洋路519-23号(将军大道漳江核苑店面)开标室,未在规定时间递交响应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将失去投标资格。
8、响应文件提交时间及地点:2025年08月01日15:00时,地点:**县莆美镇高洋路519-23号(将军大道漳江核苑店面)开标室。
9、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