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大兴区“十五五”时期园林绿化发展规划编制服务

北京市大兴区“十五五”时期园林绿化发展规划编制服务

发布于 2025-01-14

招标详情

大兴园林绿化局
联系人联系人71个

立即查看

可引荐人脉可引荐人脉592人

立即引荐

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467条

立即监控

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所需服务 投资审批项目 项目规模 项目所在辖区 项目业主 审批项目资金来源 服务金额(万元) 星级评价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方式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地点 比选响应材料递交截止时间 交易方式 服务时限 资质(资格)要求 金额说明 公告说明 有无回避情况 项目内容
****点击查看
《**市**区“十五五”时期园林绿化发展规划》编制服务
其他
****点击查看
财政性资金
30.000000
线上报名,线上递交文件
--
2025年01月22日 11时00分
比选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提交《规划》终稿止。


一、《****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参选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具备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一次性报价,参选文件中报价为最终报价


非必填,项目单位根据项目情况对该项目进行具体说明。

参选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一)不同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为同一人的;

(二)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和项目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项目负责人有配偶、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

(三)参选人与项目单位具有投资控股关系;

(四)其他应当回避的情形。


一是全面评估**区“十四五”时期园林绿化发展规划实施成效。二是科学编制**区“十五五”时期园林绿化发展规划。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所需服务 投资审批项目 项目规模 项目所在辖区 项目业主 审批项目资金来源 服务金额(万元) 星级评价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方式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地点 比选响应材料递交截止时间 交易方式 服务时限 资质(资格)要求 金额说明 公告说明 有无回避情况 项目内容
****点击查看《**市**区“十五五”时期园林绿化发展规划》编制服务
其他
**区
****点击查看财政性资金
30.000000
线上报名,线上递交文件--
2025年01月22日 11时00分
比选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提交《规划》终稿止。


一、《****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参选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具备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一次性报价,参选文件中报价为最终报价


非必填,项目单位根据项目情况对该项目进行具体说明。

参选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一)不同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为同一人的;

(二)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和项目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项目负责人有配偶、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

(三)参选人与项目单位具有投资控股关系;

(四)其他应当回避的情形。


一是全面评估**区“十四五”时期园林绿化发展规划实施成效。二是科学编制**区“十五五”时期园林绿化发展规划。


项目附件
垂询方式
联系人 传真 联系电话 公司名称 地址 公司电话 个人电话 邮件
范女士
010****点击查看8020
联系人 传真 联系电话 公司名称 地址 公司电话 个人电话 邮件
范女士
010****点击查看8020
附件(1)
比选文件2025.1.14.docx
下载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