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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区**镇圩镇及周边人居环境综合 整治提升项目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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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来《关于申请审批**区**镇圩镇及周边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提升项目初步设计概算的函》(云镇府函〔2024〕268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关于同意实施**区**镇圩镇及周边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提升项目的复函》(**区府办函〔2024〕182号)、区住建局《关于征询**区**镇圩镇及周边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提升项目立项意见的函》的复函、《**区**镇圩镇及周边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提升项目概算审核报告》和区财政局审核意见,原则同意你单位委托****点击查看编制的**区**镇圩镇及周边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提升项目(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411-445303-04-01-430693)初步设计概算。项目单位为:****点击查看。
二、项目建设地点:**市**区**镇辖区内。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村委牛根树(走马坪)、背岭、岗坪、江咀、进庄田、白石营村,**村委头盔山村,国道两边等进行场地土方平整约6070平方米;道路硬底化约13100平方米、生态绿化修复约2480平方米、国道沿线清杂约30240平方米、**农田基础设施约1000米和**一处化粪池等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程。
四、项目概算总投资347.465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15.931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1.5338万元。项目所需资金在《****点击查看财政局关于下达“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典型镇第二批资金的通知》(云财建〔2024〕15号)下达**镇典型镇第二批资金1340万元中安排解决。
五、项目拟建设工期:2025年1月至2025年6月。
六、项目勘察、设计、建筑工程、监理及其他未达到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规模标准,不予核准。
七、****点击查看**局的意见办理相关手续。
八、如需对本项目审批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变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变更申请。
九、项目单位开工建设后应当通过****点击查看政府投资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验收等基本信息。
请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和标准组织实施,切实做好投资控制。
附件:**区**镇圩镇及周边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提升项目初步设计概算核定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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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 区纪委监委、区财政局、区统计局、区住建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