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县2023年度竹口溪流域综合治理工程(Ⅳ标段)
招标编号:庆水公招〔2025〕05号
招标单位:****点击查看
代建单位:庆****点击查看公司
开标时间:2025年8月21日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联系人及电话:包先生 151****点击查看5528
质量要求:合格
工期:120日历天
公示时间:2025年 08 月22日至2025年 08 月 25日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评标委员会推荐5名合格投标人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名单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序号 | 单位名称 | 预中标价(元) | 资质等级 | 拟派项目负责人 | 证书编号 |
1 | ****点击查看公司 | ****点击查看306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吴珍梅 | 浙233****点击查看****点击查看19025 |
2 | ****点击查看公司 | ****点击查看306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李慧英 | 浙233****点击查看****点击查看33272 |
3 | ****点击查看公司 | ****点击查看306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叶小军 | 浙233****点击查看****点击查看12322 |
4 | ****点击查看公司 | ****点击查看306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卢伟锋 | 浙233****点击查看****点击查看02670 |
5 | 丽****点击查看公司 | ****点击查看306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陈云菲 | 浙233****点击查看****点击查看27124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和《****点击查看办公室关于印发**市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市场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丽政办发〔2025〕1号)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投诉联系电话:0578-****点击查看066。
公示单位(盖章):****点击查看
庆****点击查看公司
时间:2025年 08 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