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州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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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川府发〔2025〕4号)等法规要求,现对《**防洪规划报告(简本)》(以下简称《简本》)进行公示,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示内容
《简本》主要内容包括:防洪现状、规划指导思想、原则及目标、防洪工程规划、非工程措施规划等。
二、公示时间
2025年3月24日—2025年3月31日(共7日)。
三、意见反馈渠道
电话反馈:0837-****点击查看464(工作日9:00-12:00,14:30-17:30)
电子邮件:****点击查看@qq.com(邮件主题请注明“防洪规划意见”)。
书面信函:**省**州**市**镇马江街77号****点击查看规划计划科(邮编624000)。
附件:
****点击查看
2025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