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意向承租方按系统提示缴纳保证金后,需自行登录所注册意向承租方账号的‘我的报名’进行保证金确认缴纳,确认后缴纳状态显示为“已缴纳”的,方为有效保证金,由此产生的因保证金无效而导致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一切后果由意向承租方自行承担。 二、保证内容: 1.意向承****点击查看交易所网上提交交易保证金,以确定其参与竞租; 2.意向承租方须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10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3.房屋租赁合同生效后,承租方须按合同约定的期限一次性缴纳首期租金和押金。 三、处置方式: 1.不符合承租条件或未成交意向承租方的保证金,交易所将在本项目确认成交结果后退还至意向承租方缴款账户。 2.意向承租方出现:1、违反竞价规则;2、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在相关期限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3、因意向承租方原因导致报价价格异常等情形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扣除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赔付至出租方(或根据出租方书面意见处置)。未及时签订合同的,出租方有权取消承其租资格并对本项目进行重新招租。出租方因政策规定需重新挂牌的除外。 3.交易双方按约定签订交易合同后,交易保证金扣除承租方应缴纳的交易****点击查看交易所不计息原路径退回。 4.****点击查看交易所制定的《交易资金结算规则》(https://www.****点击查看.cn/jscq/2024-01/02/article_202****点击查看****点击查看42295093.shtml)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