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商务条款
(一)实施周期及实施地点
1、实施周期:120 天
2、实施地点:**市市辖区**坡区
(二)报价要求:
本项目服务期约为4个月,截止到2025年12月31日,服务期不足1个整月的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服务天数进行据实结算。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报价应包含但不限于员工工资、福利费、加班费、服装费、通讯费、办公用品费、固定资产折旧费(项目用电脑、对讲机、设备工具、维修工具、及清洁类工具设备等)、维****点击查看环境卫生所需购置的工具费、低值易耗品(扫把、撮箕、垃圾袋、清洁材料费、清洁剂等)、消杀费、病虫害防治费、垃圾清运费、公众责任险、管理费、税费、合理利润、供应商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足额为员工缴纳各种社会保险(包括养老、医疗、工伤、生育险、失业保险等)费、税费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三)付款方式:
合同生效后,采购人于次月通过转账方式支付给成交供应商上月服务费用。
六、其他说明及要求
(一)成交原则说明:
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的前提下,按综合得分最高的原则推荐成交供应商。
(二)报价说明: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成交法,供应商需在本项目规定的报价有效时间段内进行在线一次性报价,在报价截止前可修改报价。
(三)代理服务费收取说明:
本采购项目由代理机构委托实施,经采购单位与采购代理机构委托协议约定,由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按中标金额的1.5%收取,由中标供应商通过公对公支付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
(四)其他相关费用说明:
除履约保证金外,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向供应商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标书费、报名费及其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影响营商环境的相关费用。
(五)采购异议处理:
项目所产生的交易纠纷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处理;若对协商处理结果有异议,供应商可向采购单位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反映,做进一步处理;若对处理结果仍有异议的,****点击查看法院提起诉讼;交易纠纷****点击查看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