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大数据产业园及智慧城市建设项目—感知源建设3期(道路交通安全科技赋能)招标文件的澄清/补遗关于**县大数据产业园及智慧城市建设项目—感知源建设3期(道路交通安全科技赋能)招标文件的澄清/补遗
**县大数据产业园及智慧城市建设项目—感知源建设3期(道路交通安全科技赋能) (项目名称)设计 / 标段补遗一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本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 3.1.2业绩要求: “ □ 近年( 2021年01月01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已完成 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项目投资额不低于1000万元的信息化项目设计业绩 。 □ 无业绩要求。” 修改为“ √ 近年( 2021年01月01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已完成 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项目投资额不低于1000万元的信息化项目设计业绩 。” 二、本项目开标及其他相关时间不变。 招标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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