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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冶山街道东王安置区周边环境整治提升工程 | ||
品目 | 其他建筑工程 | ||
采购单位 | ****点击查看 | ||
行政区域 | **区 | 公告时间 | 2025年05月30日 15:46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5年06月04日至2025年06月10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5年06月16日 09: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苏采云开标室 | ||
预算金额 | ¥16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叶凡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9****点击查看7964 | ||
采购单位 | ****点击查看 | ||
采购单位地址 | **市**区冶山街道紫藤东路1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77****点击查看1151 | ||
代理机构名称 | ****点击查看 | ||
代理机构地址 | **市**区雄州东路85号3幢1209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叶凡 |
项目概况 冶山街道东王安置区周边环境整治提升工程 ****点击查看 采购项目的潜****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网苏采云系统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06-16 09:00 (**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项目名称:冶山街道东王安置区周边环境整治提升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6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本项目设定最高限价为119.714478万元。
采购需求:
冶山街道东王安置区周边环境整治提升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合同履行期限:60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一)满足《****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以及供应商提供近半年(2024年11月至2025年04月)为其连续缴****点击查看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凭证。若项目负责人属企业退休人员、事业单位人员或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及劳动合同,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
3.投标的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如有在建工程必须符合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提供承诺书)
4.供应商不得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提供承诺书)
5.供应商不得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提供承诺书)
6.依据《关于开展**市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的通知》(宁建建监字〔2020〕388 号)文件,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整改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核查结果以**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7.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 (2)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点击查看.cn)、“中国政府采购"(www.****点击查看.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政府采购网苏采云系统
方式:“苏采云”系统自行免费下载
售价:0.00元
截止时间:2025-06-16 09:00 (**时间)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时间:2025-06-16 09:00 (**时间)
地点:网上开标大厅“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苏采云开标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本项目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2.现场考察或答疑:不组织。
3.政府采购信用承诺
根据《****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 ****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点击‘**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 (https://njgc.****点击查看.com/)‘****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系统链接打开系统页面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并按 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由法人签字并盖单位CA电子公章,随响应文件一并递交。
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点击查看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网、**公共采购信息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任何****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网、**公共采购信息网发布的该项目信息导致的任何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供应商通****点击查看政府采购项目,****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登录页“新CA办理指南”。供应商按《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进行注册,并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操作手册》下载地址: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点击查看
单位地址:**市**区冶山街道紫藤东路1号
联系人:毛主任
联系电话:139****点击查看203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点击查看
单位地址:**市**区雄州东路85号3幢1209室
联系人:徐工
联系电话:189****点击查看79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工
电话:189****点击查看79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