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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区大浪街道龙胜旧村片区城市更新单元北侧配套道路工程-配套5号路建设项目位于**区大浪街道,涉及我区2株在册古树(基本信息详见下表),建设单位****点击查看**办事处已编制《**区大浪街道龙胜旧村片区城市更新单元北侧配套道路工程-配套5号路建设项目涉古树原址保护方案》。我局已组织完成专家评审会等工作。该方案已根据专家建议修改完善,并经专家复核确认。
古树基本信息一览表
| 古树编号 | 树种 | 树龄 | 保护等级 | 位置 | |
| 经度 | 纬度 | ||||
| 440****点击查看****点击查看200072 | 荔枝 | 148 | 三级 | 114.****点击查看3046 | 22.****点击查看1169 |
| 440****点击查看****点击查看200084 | 银柴 | 178 | 三级 | 114.****点击查看4926 | 22.****点击查看6489 |
二、公示时间
2026年9月12日至2026年9月16日(5个自然日)。
如公示截止日期逢节假日或周末,公示意见收集截止日期顺延至节假日或周末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三、公示渠道
(一)网上公示
1.****点击查看**局门户网站
http://pnr.****点击查看.cn/
2.****点击查看门户网站
http://pnr.****点击查看.cn/lh/
(二)实地公示
1.****点击查看
地址:**市**区**街道清湖路壹点规划馆
2.古树现场
地址:**市**区大浪街道春华路4号华侨四海**大门旁边
四、意见反馈方式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均可就公示内容提出书面意见或建议,个人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提供真实姓名(须由提交人签名)、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住址及联系方式,单位或组织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加盖公章、提交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请通过以下渠道书面反馈:
(一)邮寄。邮寄地址:**市**区**街道清湖路壹点规划馆;收件人:李工;联系电话:0755-****点击查看5752;并在信封上注明“**区大浪街道龙胜旧村片区城市更新单元北侧配套道路工程-配套5号路建设项目涉古树原址保护方案意见”字样(日期以邮戳为准)。
(二)电子邮件。请将意见发送至邮箱:longhglj@pnr.****点击查看.cn,邮件标题请按照“**区大浪街道龙胜旧村片区城市更新单元北侧配套道路工程-配套5号路建设项目涉古树原址保护方案公示反馈意见+姓名(或单位名称)”格式填写。
公众意见征询截止后,我局将按照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处理后,按程序审批。
特此公示。
附件:**区大浪街道龙胜旧村片区城市更新单元北侧配套道路工程-配套5号路建设项目涉古树原址保护方案
****点击查看
2026年9月11日
文档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