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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编号: | ****点击查看 | 宗地总面积: | 15991.14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县**镇**村 | ||
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1.000< 并且 ≤2.500 | 建筑密度(%): | ≤22.000 | ||
绿化率(%): | 35.000≤ | 建筑限高(米): | ≤60.000 | ||||
主要土地用途: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零售商业用地 | 1599.11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14392.03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2761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点击查看925BA0064 | |||
起始价: | 2761万元 | 加价幅度: | 1万元 |
二、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联合申请竞买的,必须签订联合竞买协议,竞得后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和出让合同时,以联合竞买协议、竞买申请书为准,不得新增、更改成员。个人不能参与竞买住宅用地。
个人不能参与竞买住宅用地。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5年09月24日 至 2025年10月16日 到 ****点击查看管理局(新区60米大道**大厦)二楼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5年09月24日 至 2025年10月16日 到 ****点击查看管理局(新区60米大道**大厦)二楼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 12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5年10月16日 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2025年10月17日 17时00分****点击查看管理局(新区60米大道**大厦)二楼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地块拍卖总价款不包括土地交易服务费、土地出让相关税费等,需由竞得人另行按规定交纳。 2、竞得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一个月内缴清全部总价款。 3、自交地之日起一年内必须开工建设。
八、 ****点击查看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县锦城镇东升路152号
联 系 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0834-****点击查看907
开户单位:****点击查看
开户银行:农行**县支行
开户账号:226****点击查看****点击查看0108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