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立即查看

立即引荐

立即监控
立即查看
立即引荐
立即监控
**县要津北段基础设施整治工程(长虹中路至**坊路段)
补充文件1
各潜在投标人:
**县要津北段基础设施整治工程(长虹中路至**坊路段)招标文件部分内容更正如下:
一、原招标文件本次招标**工程造价约****点击查看596元(具体以补充文件为准),现修改为:本次招标**工程造价****点击查看981.00元。
二、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保人须知前附表3.2.4现修改为:
3.2.4 | 最高投标限价 | √1.最高投标限价 ****点击查看981.00元; □2.在投标截止时间15个日历天前以补充文件的形式公布; □3.招标控制价人民币(大写): (¥ )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 (¥ )暂估价人民币(大写): (¥ )。最高投标限价的计算方法: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暂列金额-暂估价)×(1-下浮值)+暂列金额+暂估价,下浮值由招标人在开标时从 、 、 、 、 等3~5个数组成的等差数列中随机抽取其中一值作为下浮值的方式确定,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招标人在编制招标文件时从0.5%、1%、1.5%、2%……10%等20个数中确定一组 (3~5) 个数组成的等差数列)。本项扣减的暂列金额、暂估价等为含税金额。 □4.风险控制价;为防止投标人恶意低价竞标,最高投标限价的 (80~90) %作为风险控制价( 万元)。 5.其他:招标控制价 万元; |
三、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保人须知前附表3.4.1投标保证金原来为:
√根据本项目设区市建设主管部门公布的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以投标截止时间有效的“市政工程”信用评价结果为准),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为A级的投标人,可免交投标保证金。
现修改为:
□根据本项目设区市建设主管部门公布的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以投标截止时间有效的“市政工程”信用评价结果为准),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为A级的投标人,可免交投标保证金。
四、招标文件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编制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规费和税金,投标人应按下列给定的费率或区间计取,计算基数按**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规定。现修改为: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 | 规费(%) | 税金(%) |
1 | 绿化工程 | 4.65%-5.68% | 9.18%-30.61% | 9% |
2 | 道路工程 | 8.81%-10.76% | 5.63%-18.75% | 9% |
3 | 交通工程 | 6.47%-7.9% | 8.34%-27.80% | 9% |
4 | 标志标线工程 | 8.81%-10.76% | 5.63%-18.75% | 9% |
5 | 路灯工程 | 6.47%-7.9% | 8.34%-27.80% | 9% |
6 | 排水工程 | 8.81%-10.76% | 5.63%-18.75% | 9% |
7 | 给水工程 | 6.47%-7.9% | 8.34%-27.80% | 9% |
8 | 电力土建工程 | 6.47%-7.9% | 8.34%-27.80% | 9% |
五、原招标文件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编制计价依据信息价为**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25年第4期)、**造价管理信息(2025年第4期),现修改为**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25年第5期)、**造价管理信息(2025年第5期);
六、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已发布,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答疑澄清文件制作投标文件。
七、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招标文件与本补充文件有差异之处以本补充文件为准(有后续补充文件除外)。
招标人(盖章):****点击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点击查看
2025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