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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大地****点击查看公司受****点击查看的委托,对**县2026年农村公路日常养护采购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潜在投标人应在**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确认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6 年 10月19日 09 点 00 分(**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二、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县2026年农村公路日常养护采购服务
项目类别:工程服务类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点击查看000元/年
最高限价:****点击查看200元/年(详见磋商文件,以各项单价总价明细为准)
采购需求: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 1 | **县2026年农村公路日常养护采购服务 | 1 | 项 | 150.00万元/年 | 详见磋商文件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壹年;
注:本项目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报价内容须包含完成本项目全部养护服务内容、履行全部合同义务的全包价,包含人工、材料、机械、运输、安全、文明施工、环保、保险、税费、管理费、利润、应急、现场协调等所有费用,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投标人报价时须综合考虑全部风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投标人【投标人须提供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或2024年或2025年任意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近六个月内(不含开标当月)开户行的资信证明);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前六个月(不含开标当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和缴纳税收的凭证。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当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的自我书面申明加盖投标人公章】;
注:提供上述(1)-(5)项资格要求可以自行选择采用资格信用承诺制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告知项)
被“信用中国”网站 ()”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 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 )网站列入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与本次项目。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 活动,(告知项)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挂靠企业,不允许分包、转包。【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9、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需具备省级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养护三类乙级及以上资质,已换发新证的应同时具备省级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桥梁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和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资质在有效期内。(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10、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0.1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是
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中小微企业行业划分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承接本项目服务的企业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点击查看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点击查看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10.2 本项目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扶持、政府采购节约能源政策、政府采购环境保护政策、****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应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采购人可以在公告中标(成交)结果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前,核实中标(成交)供应商所作信用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及有效性负责。(承诺函见格式)。
四、获取磋商文件:
1.磋商文件领取方式:登录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供应商系统网上下载。
2.磋商文件领取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0日
3.磋商文件领取地点:**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五、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
1.提交方式:响应供应商必须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电子交易系统(网址),逾期作无效投标(响应)处理。
2.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9日09点00分(**时间)
六、磋商时间和地点:
1.磋商时间:2026年10月19日09点00分(**时间)
2.磋商地点:**市**区锦绣路2号广信大厦东楼(A栋)3楼
七、公告发布媒介:
1.本磋商公告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发布。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磋商公告,公告内容以本磋商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磋商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潜在供应商必须在**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址:)注册并办理阳光采购 CA 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要求详见“**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服务指南-CA 证书在线办理流程 ” ( 网址:)。潜在供应商未在**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下载磋商文件的,视为未获取磋商文件,不得参加本项目的磋商活动;制作响应文件时有疑问请联系**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电子交易系统技术人员:0793-****点击查看825。
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 ”系统磋商,供应商无需到达磋商现场,在磋商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电子交易系统的视为签到成功。
注意事项详见磋商文件第二章。
3.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委托人能够熟练的操作阳光采购交易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一个项目只能有一个委托代理人。
4.凡下载本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必须就此采购项目的相关事宜详细咨询(如需参考资料可与采购单位或代理机构联系)。否则参与供应商即被视为已经充分了解了采购人的需求,中标后承担磋商文件范围内的所有要求(参加采购活动前如有不明之处应向采购单位或代理机构详细了解)。
5. 以上告知内容如有变动,将在相关网络媒体上另行通知。
九、对本次磋商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市**县横姚路12号
联系方式:138****点击查看29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 **市**区佳丽花苑7栋7-7
联系方式:邹女士 177****点击查看26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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