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对本次竞价及抽取结果进行复核时发现,原挂网公示中将本项目的采购需求“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实施方案代理”误写为“项目初步设计招标代理”。
经核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实施方案”与“项目初步设计招标代理”属于项目建设不同阶段的服务内容,采购标的与项目实际需求严重不符。此错误属于实质性程序瑕疵,且无法通过简单的澄清或更正予以补救,若继续执行原中标结果将对项目后续工作造成重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