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总投资变更为:1307.9862万元。
二、新增其他需要说明事项:(一)拟派人员要求:1.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省招标代理从业人员从业资格及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提供职称证、评审表、主管部门任职资格文件原件扫描件);2.专职技术人员(4人),具有**省招标代理从业人员从业资格;3.拟派的本项目人员均须为申请人本单位人员,提供申请人为其缴纳的最近连续6个月社保明细证明;(二)比选申请人在比选报名截止时间前将相关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点击查看@163.com,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中若有模糊不清且无法辨识的,将作无效证明材料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