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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县202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湘西北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生态修复项目》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的招标文件评分标准疑问答复如下:
一、对投标人提问的回复
问题1:招标文件中商务评分标准设置的优良企业加分属于房建市政类项目奖项,与本项目类别不符,存在排斥投标单位嫌疑。
答:评分标准已做调整。
问题2: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七、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为空白,招标文件也没有公布单独的工程量清单附件,请问投标报价是按照“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相应的施工服务清单自拟格式报价吗
答:本项目只要求报总价,不要求提供工程量清单报价。
问题3:我公司对招标文件中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Ⅱ)商务评分标准优良企业设定不合理情况提出异议。
答:评分标准已做调整。
问题4:我公司对招标文件中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Ⅱ)商务评分标准优质工程设定不合理情况提出异议。
答:评分标准已做调整。
问题5:我公司对招标文件中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Ⅱ)技术评分标准内容完整性和编制水平设定不合理情况提出异议。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二、本项目原开标时间为:2024年04月16日一标段为09时00分、二标段为09时30分、三标段为10时00分,不见面开标室三。
现修改为:2024年04月25日一标段为09时00分、二标段为09时30分、三标段为10时00分,不见面开标室二(**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一并顺延(**时间)。
本招标答疑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若本招标答疑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招标答疑为准。更新后的电子招标文件已上传,请点击“‘一站式’综合服务系统”登录后,在“答疑澄清文件领取”一栏自行下载。投标人应采用更新后的电子答疑澄清文件制作投标文件,如投标人未使用更新后的电子答疑澄清文件制作投标文件造成投标失败,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本次澄清更正公告,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其他内容不变,特此公告
招 标 人:****点击查看
地 址:**县酉水北路86号
联 系 人:梁先生
电 话:137****点击查看2956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地 址:****点击查看办事处**路101-201
联 系 人:唐春华、黄玉雪
电 话: 176****点击查看5801
行政监督部门:****点击查看林业局
联系电话: 0743-****点击查看9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