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高塍镇滆湖湿地芦苇收割工程招标公告

2024年高塍镇滆湖湿地芦苇收割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于 2024-11-08

招标详情

宜兴市龙潭路333号沧浦社区
联系人联系人17个

立即查看

可引荐人脉可引荐人脉617人

立即引荐

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8条

立即监控

2024年高塍镇滆湖湿地芦苇收割工程 招标公告
2024年高塍镇滆湖湿地芦苇收割工程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点击查看政府的2024年高塍镇滆湖湿地芦苇收割工程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现已落实。****点击查看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的概况

1、招标范围:2024年高塍镇滆湖湿地芦苇收割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资金来源:已落实

3、质量:合格,秸秆收割率>60%,可以粉碎装运

4、工期:40日历天

5、标段划分:1个标段

6、项目地点:**市

7、合同估算价:约21万元

三、投标人资质条件:

1、企业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园林类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如职称证书未体现专业的,须同时提供获得职称证书前有关专业的证明材料(如毕业证书、****点击查看委员会评审通过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等,****点击查看委员会评审),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5、资格审查条件:

①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②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③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④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⑤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真或者弄虚作假;

⑥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③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④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⑥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⑦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⑧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⑨****点击查看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详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四、购买招标文件须知

1、请你方从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二楼) 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为2024年 11 月 8 日至2024年 11 月 12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至4:00(节假日除外)。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3、资格审查形式:采用资格后审,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者需提供以下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鲜章),并注明联系人电话和邮箱并装订成册。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见投标文件格式);(2)授权委托书;(3)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及项目负责人的二代身份证和投标截止日期前六个月(包括投标截止日期当月)本单位为其办理的连续三个月社保缴费清单(指2024年5月-2024年10月,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4)企业营业执照;(5)项目负责人提供职称证书(如职称证书未注明园林绿化专业的,须另行提供相关园林绿化专业****点击查看委员会评审通过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6)投标保证金(形式仅限转账、****点击查看银行汇票,暂不接受其他形式,使用转账形式的需提供转账回执单及收款单位票据)。

4、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收取投标保证金贰仟元整(形式仅限转账、****点击查看银行汇票,金额不得分开,必须以投标单位名义开出,暂不接受其他形式),并在票据上备注工程标段名称(手写无效)。(注:本票、银行汇票原件须****点击查看公司,否则为无效缴纳)

收款单位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公司

交纳

形式

转账、****点击查看银行汇票,暂不接受其他形式

开户行

****点击查看营业部

帐 号

320****点击查看****点击查看100****点击查看2124

退还时间

未中标单位开标结束后无息退还,中标单位在缴****点击查看园区****点击查看公司)收据无息退还。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2024年 11 月 15 日上午 9 时00分,地点为**市环科园竹海路168****点击查看中心三楼开标 1 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开标时须提供的证明材料原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见投标文件格式);(2)授权委托书;(3)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及项目负责人的二代身份证和投标截止日期前六个月(包括投标截止日期当月)本单位为其办理的连续三个月社保缴费清单(指2024年5月-2024年10月,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4)企业营业执照;(5)项目负责人提供职称证书(如职称证书未注明园林绿化专业的,须另行提供相关园林绿化专业****点击查看委员会评审通过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6)投标保证金(形式仅限转账、****点击查看银行汇票,暂不接受其他形式,使用转账形式的需提供转账回执单及收款单位票据)。

注:①除上述第(5)项可携带电子证书(扫描二维码可查)外,其他材料需携带书面原件。

②以上资料均应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附入投标文件中(所有形式的保证金均需同时提供1.转账、本票或汇票回执单复印件;2.收款单位票据复印件)。

4、本工程采用线下见面开标,投标人代表及项目经理(可为同一人)必须到现场参加开标会。

六、工程款(预付款、进度款)支付

付款方式: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第一年内付工程款的50%,第二年审计结束后付清余款。

七、其他

1、本公告所称的 在建工程 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验收合格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交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证明文件。

2、企业应当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同时参加多个工程项目投标竞争的数量。其所选派的项目负责人在多个工程项目均为拟中标人的,企业经招标人同意可放弃某项目中标,但应当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未放弃的,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人公告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

3、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被锁定并进入整改期的,自锁定之日起不得以不合格资质参加本工程投标(以 **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 查询为准,打印查询结果)。

八、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为合理低价法。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1、本次****点击查看政府网上发布。

2、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24年 11 月 8 日至2024年 11 月 12 日,本公告为第 1 次发布。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

项目负责人

联系人: 戚先生

联系电话:135****点击查看3490

质疑受理人

联系人:戚先生

联系电话:135****点击查看3490

联系地址:**市环科园

邮政编码:214200

代理机构

联系人: 戴工

联系电话:158****点击查看3802

联系地址:****点击查看二楼

邮政编码:214200

2024年 11月 8日

本项目-招标进度跟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