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海区九龙湖镇城市更新(一期)项目[A3300000090010115001001]

镇海区九龙湖镇城市更新(一期)项目[A3300000090010115001001]

发布于 2026-11-05

招标详情

宁波龙都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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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61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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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单位近五年绿化类项目招标11次,合作供应商8个,潜在供应商7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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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区**湖镇城市更新(一期)项目
项目代码:
****点击查看
招标人:
名称:****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省/**市/**区**湖镇沿山路1055号
地址:**省/**市/**区**市**区舒波路9****点击查看广场10楼
联系人:钟老师
联系人:李丹亚(项目负责人)、丁雅文、李璐、朱蓉蓉、徐伟波
电话:0574-****点击查看2024
电话:0574-****点击查看7358
标段(包)名称:
**区**湖镇城市更新(一期)项目——地下管网及防洪排涝工程(方案及初步设计)
标段(包)编号:
A330****点击查看****点击查看101****点击查看1001
澄清、修改对象:
招标文件
澄清、修改内容要点:
澄清通知内容:1、招标公告的“7.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6年10月20日~ 2026年11月11日”现修改为“7.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6年10月20日~ 2026年11月26日”; 2、招标公告的“8.1采用线上招标,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11-11 10:30:00 (**时间,下同),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ztb.****点击查看.cn/。”现修改为“8.1采用线上招标,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11-26 13:30:00 (**时间,下同),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ztb.****点击查看.cn/。”; 3、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2.1项的“其他要求:/”现修改为“其他要求:见本须知第3.7.2条款;资格审查内容要求:见第三章“评标办法”;初步评审内容要求:见第三章“评标办法”; 4、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2.2.1项的“时间:于 2026年10月23日16时前(投标人在截止时间以后提出的澄清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人可以拒绝受理)”现修改为“时间:于 2026年11月09日16时前(投标人在截止时间以后提出的澄清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人可以拒绝受理)”; 5、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2.2.2项的“招标人将在 2026年10月26日17时前对投标人疑问作出统一的解答,并以招标补充文件的形式发出。”现修改为“招标人将在 2026年11月10日17时前对投标人疑问作出统一的解答,并以招标补充文件的形式发出。”; 6、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项的“1.资格审查材料;√其他投标资料: 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2.技术标(页数不得多于 ,文本连续编码);√其他投标资料: 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3.资信标;√其他投标资料: 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4.商务标。√其他投标资料: 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现修改为“1.资格审查材料;□其他投标资料: 2.技术标(页数不得多于 ,文本连续编码);□其他投标资料: 3.资信标;□其他投标资料: 4.商务标。□其他投标资料: ”; 7、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1项的“1.资格审查材料: 投标文件内容应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1要求编制 2.技术标:√明标编制。□暗标编制。暗标文件和多媒体演示方案(如有)中不得出现直接反映投标人身份或人员姓名的信息,不得出现直接反映投标人身份或人员姓名的标记。3.资信标: 投标文件内容应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1要求编制 4.商务标: 投标文件内容应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1要求编制 5.其他: /”现修改为“1.资格审查材料:投标函、投标函附录、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资质资格证明材料、投标保证金、联合体协议书(若有)、投标承诺书、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如有);2.技术标:□明标编制。√暗标编制。暗标文件和多媒体演示方案(如有)中不得出现直接反映投标人身份或人员姓名的信息,不得出现直接反映投标人身份或人员姓名的标记。3.资信标:基本情况表、企业业绩汇总表、招标人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如有);4.商务标:勘察设计报价表、其他资料(如有);5.其他:技术标:设计方案(根据评标办法技术评审因素自行编制)、技术标其他材料(如有)。”; 8、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4(1)的“□4.技术标采用暗标,技术标副本(暗标)不得盖章或签字。”现修改为“√4.技术标采用暗标,技术标副本(暗标)不得盖章或签字。”; 9、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3.1项的“√1.技术标打分制的综合评估法(适用于技术标明标):技术标评分 80.00 分(≥70分),资信标评分 10.00 分(≤20分),商务标评分 10.00 分 (≤10分)。□2.技术标打分制的综合评估法(适用于技术标暗标):技术标评分 分(≥70分),资信标评分 分(≤20分),商务标评分 分(≤10分)”现修改为“□1.技术标打分制的综合评估法(适用于技术标明标):技术标评分 分(≥70分),资信标评分 分(≤20分),商务标评分 分 (≤10分)。√2.技术标打分制的综合评估法(适用于技术标暗标):技术标评分80.00分(≥70分),资信标评分10.00分(≤20分),商务标评分10.00分(≤10分)”; 10、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项的“其他:投标文件组成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1、3.5和3.7项规定内容的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现修改为“其他:技术标采用暗标的,投标人递交的技术标文件违反暗标规定。技术标暗标封面或内容中,出现直接反映投标人身份或人员姓名的信息的,出现直接反映投标人身份或人员姓名的标记的”; 1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6项的“其他:本项目接受**省统一公共**交易平台标中预警监管,系统识别并触发的应予否决投标情形,按平台预警规则和招标文件约定予以处置,即使最终无法认定违法行为成立,也不影响对其按否决投标处理的结果”现修改为“其他:/”; 12、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评标办法(一)技术标打分制的综合评估法(适用于技术标明标)”现修改为:“评标办法(二)技术标打分制的综合评估法(适用于技术标暗标)”,具体评标办法修改详见最新上传的电子招标文件。 13、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中“设计人员配备要求”的“2.投标人应按设计人员配备要求在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技术标中“拟投入主要设计人员汇总表”填报设计机构成员并提供相关资料。3.若投标人中标,应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为上述人员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对其中实际工作单位与注册单位一致,但社会保险缴纳单位与注册单位不一致的人员,应按照《****点击查看办公厅关于做好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补充通知》(住建部建办市函〔2019〕92号)的规定提供相关证明资料。4.自有人员指投标人单位在职人员。”现修改为“2.若投标人中标,应在合同签订前按设计人员配备要求提供设计机构成员及相关资料,包括上述人员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其中,对于实际工作单位与注册单位一致、但社会保险缴纳单位与注册单位不一致的人员,还须按照《****点击查看办公厅关于做好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补充通知》(建办市函〔2019〕92号)的规定补充提供相关证明资料。3.自有人员指投标人单位在职人员。”。 14、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格式的投标承诺书中“5.承诺按照投标文件派驻管理人员,若存在不到位的情况,同意接受合同约定的处罚。若严重影响合同履约的,同意接受招标人解除合同的要求。”现修改为“5.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派驻设计人员,若存在不到位的情况,同意接受合同约定的处罚。若严重影响合同履约的,同意接受招标人解除合同的要求。”。 15、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技术标格式中删除“拟投入主要设计人员汇总表”及其格式。 16、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已修改并重新上传,具体详见附件。请各投标人自行及时下载使用,并按最新版电子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因未及时浏览、下载而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招标文件修改内容:1、招标公告的“7.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6年10月20日~ 2026年11月11日”现修改为“7.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6年10月20日~ 2026年11月26日”; 2、招标公告的“8.1采用线上招标,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11-11 10:30:00 (**时间,下同),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ztb.****点击查看.cn/。”现修改为“8.1采用线上招标,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11-26 13:30:00 (**时间,下同),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ztb.****点击查看.cn/。”; 3、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2.1项的“其他要求:/”现修改为“其他要求:见本须知第3.7.2条款;资格审查内容要求:见第三章“评标办法”;初步评审内容要求:见第三章“评标办法”; 4、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2.2.1项的“时间:于 2026年10月23日16时前(投标人在截止时间以后提出的澄清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人可以拒绝受理)”现修改为“时间:于 2026年11月09日16时前(投标人在截止时间以后提出的澄清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人可以拒绝受理)”; 5、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2.2.2项的“招标人将在 2026年10月26日17时前对投标人疑问作出统一的解答,并以招标补充文件的形式发出。”现修改为“招标人将在 2026年11月10日17时前对投标人疑问作出统一的解答,并以招标补充文件的形式发出。”; 6、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项的“1.资格审查材料;√其他投标资料: 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2.技术标(页数不得多于 ,文本连续编码);√其他投标资料: 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3.资信标;√其他投标资料: 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4.商务标。√其他投标资料: 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现修改为“1.资格审查材料;□其他投标资料: 2.技术标(页数不得多于 ,文本连续编码);□其他投标资料: 3.资信标;□其他投标资料: 4.商务标。□其他投标资料: ”; 7、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1项的“1.资格审查材料: 投标文件内容应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1要求编制 2.技术标:√明标编制。□暗标编制。暗标文件和多媒体演示方案(如有)中不得出现直接反映投标人身份或人员姓名的信息,不得出现直接反映投标人身份或人员姓名的标记。3.资信标: 投标文件内容应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1要求编制 4.商务标: 投标文件内容应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1要求编制 5.其他: /”现修改为“1.资格审查材料:投标函、投标函附录、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资质资格证明材料、投标保证金、联合体协议书(若有)、投标承诺书、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如有);2.技术标:□明标编制。√暗标编制。暗标文件和多媒体演示方案(如有)中不得出现直接反映投标人身份或人员姓名的信息,不得出现直接反映投标人身份或人员姓名的标记。3.资信标:基本情况表、企业业绩汇总表、招标人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如有);4.商务标:勘察设计报价表、其他资料(如有);5.其他:技术标:设计方案(根据评标办法技术评审因素自行编制)、技术标其他材料(如有)。”; 8、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4(1)的“□4.技术标采用暗标,技术标副本(暗标)不得盖章或签字。”现修改为“√4.技术标采用暗标,技术标副本(暗标)不得盖章或签字。”; 9、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3.1项的“√1.技术标打分制的综合评估法(适用于技术标明标):技术标评分 80.00 分(≥70分),资信标评分 10.00 分(≤20分),商务标评分 10.00 分 (≤10分)。□2.技术标打分制的综合评估法(适用于技术标暗标):技术标评分 分(≥70分),资信标评分 分(≤20分),商务标评分 分(≤10分)”现修改为“□1.技术标打分制的综合评估法(适用于技术标明标):技术标评分 分(≥70分),资信标评分 分(≤20分),商务标评分 分 (≤10分)。√2.技术标打分制的综合评估法(适用于技术标暗标):技术标评分80.00分(≥70分),资信标评分10.00分(≤20分),商务标评分10.00分(≤10分)”; 10、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项的“其他:投标文件组成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1、3.5和3.7项规定内容的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现修改为“其他:技术标采用暗标的,投标人递交的技术标文件违反暗标规定。技术标暗标封面或内容中,出现直接反映投标人身份或人员姓名的信息的,出现直接反映投标人身份或人员姓名的标记的”; 1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6项的“其他:本项目接受**省统一公共**交易平台标中预警监管,系统识别并触发的应予否决投标情形,按平台预警规则和招标文件约定予以处置,即使最终无法认定违法行为成立,也不影响对其按否决投标处理的结果”现修改为“其他:/”; 12、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评标办法(一)技术标打分制的综合评估法(适用于技术标明标)”现修改为:“评标办法(二)技术标打分制的综合评估法(适用于技术标暗标)”,具体评标办法修改详见最新上传的电子招标文件。 13、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中“设计人员配备要求”的“2.投标人应按设计人员配备要求在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技术标中“拟投入主要设计人员汇总表”填报设计机构成员并提供相关资料。3.若投标人中标,应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为上述人员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对其中实际工作单位与注册单位一致,但社会保险缴纳单位与注册单位不一致的人员,应按照《****点击查看办公厅关于做好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补充通知》(住建部建办市函〔2019〕92号)的规定提供相关证明资料。4.自有人员指投标人单位在职人员。”现修改为“2.若投标人中标,应在合同签订前按设计人员配备要求提供设计机构成员及相关资料,包括上述人员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其中,对于实际工作单位与注册单位一致、但社会保险缴纳单位与注册单位不一致的人员,还须按照《****点击查看办公厅关于做好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补充通知》(建办市函〔2019〕92号)的规定补充提供相关证明资料。3.自有人员指投标人单位在职人员。”。 14、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格式的投标承诺书中“5.承诺按照投标文件派驻管理人员,若存在不到位的情况,同意接受合同约定的处罚。若严重影响合同履约的,同意接受招标人解除合同的要求。”现修改为“5.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派驻设计人员,若存在不到位的情况,同意接受合同约定的处罚。若严重影响合同履约的,同意接受招标人解除合同的要求。”。 15、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技术标格式中删除“拟投入主要设计人员汇总表”及其格式。 16、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已修改并重新上传,具体详见附件。请各投标人自行及时下载使用,并按最新版电子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因未及时浏览、下载而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行政监督机构:
****点击查看农业农村局
电话:
0574-****点击查看9530
信息来源:
**省统一招投标交易平台(点击跳转)
服务平台接收时间:
2026-11-05 15:21:32(更新时间:2026-11-05 15:21:32)
项目情报
基本情况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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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单位近五年绿化类项目共招标过 11 次; 共合作绿化供应商 8 个
上次中标企业上次中标企业: 宁波****公司
查看完整分析
核心业务: 绿化工程, 中标 91次, 占比 96.81%
重点地区: 浙江, 中标 92次, 占比 97.87%
中标业绩: 上一年中标 2 次, 中标金额 7.0 万
潜在竞争对手潜在竞争对手: 共 7 个, 其中与甲方合作关系紧密的 0 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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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公司一般
核心业务: 绿化工程, 中标 11 次, 占比 100.0%
重点地区: 浙江, 中标 11 次, 占比 100.0%
中标业绩: 上一年中标 0 次, 中标金额 0.0 万
宁波****公司较弱
核心业务: 绿化工程, 中标 38 次, 占比 100.0%
重点地区: 浙江, 中标 38 次, 占比 100.0%
中标业绩: 上一年中标 2 次, 中标金额 1.57 万
浙江****公司较弱
核心业务: 绿化工程, 中标 14 次, 占比 100.0%
重点地区: 浙江, 中标 14 次, 占比 100.0%
中标业绩: 上一年中标 2 次, 中标金额 0.5 万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