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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市茶产业全链条升级重点县(市、区)项目申报认定的通知》(株农发〔2024〕37号)文件精神,为促进我县茶产业全链条升级发展,特面向社会公开遴选符合条件的实施主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
按照公平公开、择优遴选的原则,重点考量申报实施主体的产业基础、技术实力、发展潜力、带动能力等因素,综合评估茶叶品牌知名度和茶产业全链条升级发展潜力,确保选出具有代表性、引领性和可操作性的4个实施主体,其中:农业企业3个,农民**社、家庭农场等其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1个,实施2025年**市茶产业全链条升级重点县项目,从而切实推动茶产业全链条高质量发展。
二、遴选对象范围
在本县境内依法注册登记,从事茶叶种植、加工、销售、研发、品牌打造、茶文化推广等茶产业相关环节的农业企业、农民**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三、申报条件
1.市场主体须经市场监管部门依法登记注册且运营不低于两年,经营状况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且提交信用证明和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2.参与遴选的市场主体必须****点击查看**社****点击查看农场),****点击查看基地和同一个市场主体(含关联控股企业、**社、家庭农场等)限报一个名额。
3.茶产业发展布局合理,种植、加工、研发、品牌推广等一二三产业板块已初具规模且相对集中、联系紧密,茶叶种植面积不低于300亩。
4.茶产业生产基础设施条件良好,标准化规模生产水平高,绿色高效发展重视程度高,创建主体实力较强,相关基础设施、加工仓储等设施较为完善,品牌宣传推广能力强,茶产业全链条环节中智能化、信息化、机械化等现代手段融合度较高。
5.申报的市场主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本次项目申报:近两年发生重大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问题,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被市级及以上环保、农业农村或市场监管等部门通报的,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涉黑涉恶的,存在“大棚房”问题的,其他造成不良影响的违法违规等行为。
四、补助标准和方式
按照《关于开展**市茶产业全链条升级重点县(市、区)项目申报认定的通知》(株农发〔2024〕37号)文件和《关于印发的通知》(株农联〔2024〕23号)文件相关要求给予资金支持,2025年财政资金支持200万元,其中40万元用于品牌打造,其余资金按确定的实施主体平均分配,财政资金支持内容不得含有负面清单(详见附件3),且实施同一项目的农业经营主体在三年内不得重复申报此项目。
五、遴选程序
(一)发布公告
遴选公告按照相关程序在****点击查看网站进行发布。
(二)报名要求
1.申报时间:2025年1月8日至2025年1月23日,逾期不予受理。
2.申报地点:****点击查看县域经济发展股111室,联系人:谭文鑫,联系电话:188****点击查看5047。
3.递交材料:申报主体须提供营业执照、信用证明、项目申报书(详见附件1)等申报材料,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和合法性负责,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申报主体须同时提供申报材料原件的纸质版和电子版,项目申报书装订成册加盖公章,一式三份。
(三)遴选评审
县农业农村局抽取相关专家择期对报名参选的市场主体进行评审,重点审查申报主体基础资料、实施方案、产业基础、联农带农、质量体系等因素,专家评审组按照项目评审表(详见附件2)对申报市场主体进行分类评分,根据评分结果由高至低排名,取农业****点击查看**社****点击查看农场)第一名为实施主体推荐名单。
(四)结果公示
根据推荐名单报请局党委班子会议讨论通过后,在****点击查看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项目实施方案及相关要求组织实施。
****点击查看
2025年1月8日
附件1
**市茶产业全链条升级重点县
项目申报书
申报主体名称(盖章):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申报日期: 年 月 日
一、基本情况
申报主体名称: | |||
茶叶种植面积: | (亩) | ||
“两品一标”认证数量: | (个) | ||
茶叶企业品牌数量: | (个) | ||
农业产业化龙****点击查看**社、家庭农场)级别: | 国家级( )省级( )市级( )其他____ | ||
企业基本情况: | 控制在300字左右。 | ||
茶产业全产业链发展情况: | 控制在1000字左右。 | ||
申报主体承诺: 本企业对本项目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全部责任。 法定代表人: (申报主体公章) 年 月 日 | |||
乡镇(街道、办事处)意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部门意见: (农业农村部门盖章) |
二、****点击查看(企业名称)
关于申请参加2025年**市茶产业全链条升级重点县项目建设的请示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市茶产业全链条升级重点县(市、区)项目申报认定的通知》(株农发〔2024〕37号)文件要求,经乡镇(街道、办事处)审核同意,特申请参加“2025年**市茶产业全链条升级重点县”项目建设。
一、企业基本情况
…………
二、主要优势
…………
三、投资计划
…………
四、效益情况
…………
特此报告。
企业名称
年 月 日
****点击查看政府意见)
三、**市茶产业全链条升级重点县项目建设方案
模板:
一、指导思想
……
二、基本情况
……
三、建设目标
……重点方向
四、建设任务
……具体实施项目(明确每个项目建设内容、时间节点、投资金额等)
五、绩效目标
……
六、保障措施
……
七、投资概算(明确资金使用方向、内容、金额、来源、地点等情况)
……
八、风险评估
……
四、2024年度茶产业全链条升级工作总结
模板:
一、基本情况
……
二、主要成效:
……
三、存在问题:
……
四、下步打算:
……
五、佐证材料
附件2
**市茶产业全链条升级重点县建设项目评审表(农业企业)
被评单位: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评分 |
1 | 基础资料 (15分) | 提供当地乡镇(街道、办事处)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的申请报告,计3分。 | 3 | |
提供企业注册运营满2年以上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和法人(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计2分。 (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 2 | |||
聘用专业技术人员,提供农艺师、茶艺师等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计2分。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2 | |||
茶叶种植面积在300-500亩计2分,超过500亩以上(含)计4分。 | 4 | |||
提供材料真实性承诺书并加盖公章计2分。 | 2 | |||
出具无涉黑、涉恶、涉棚、重大环保污染等不良行为证明的,计2分。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2 | |||
2 | 实施方案(25分) | 1.建设内容、资金测算详实,科学合理,茶产业全链条融合度强的计20分; 2.建设内容、资金测算比较详实,比较科学合理,茶产业全链条融合度一般的计15分; 3.建设内容、资金测算欠合理,茶产业全链条融合度较弱的计10分。 (申报主体须提供投资概算表) | 20 | |
自筹资金与财政资金配比不低于1:1的,计3分。 | 3 | |||
财政资金使用方案无负面清单的,计2分,有则不计分。 | 2 | |||
3 | 产业基础(25分) | 申报主体综合实力强、财务状况良好(资产负债率不高于40%),项目实施有保障的,计5分。 (提供2024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 5 | |
申报主体2024年营业收入达到2000万以上(含)的计8分,2000万以下(不含)的计6分。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8 | |||
申报主体投资额度达500万元以上(含)计6分,500万元以下(不含)计4分。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6 | |||
茶产业全链条各环节齐全,有茶园种植、茶叶加工、品牌营销的,计6分,缺一项扣2分。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6 | |||
4 | 联农带农(15分) | 联农带农(如就业、流转土地、员工工资表和财务支付凭证等)利益联结达到50户或100人以上的,计10分,每增加10户(或20人)以上加1分,最高计15分。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15 | |
5 | 质量体系(20分) | 纳入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平台计1分,落实产品质量“身份证”赋码追溯计1分,产品上市开具了合格证计1分。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3 | |
国家级龙头企业计8分、省级龙头企业计6分、市级龙头企业计4分。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8 | |||
获绿色食品认证(有机食品认证)数量不低于2个的,计2分,每增加1个数量加1分,最高不超过4分。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4 | |||
提供企业茶叶品牌数量不低于3个的,计3分,每增加1个品牌数量加1分,最高不超过5分。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5 | |||
合 计 | 100 |
**市茶产业全链条升级重点县建设****点击查看**社、家庭农场)
被评单位: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评分 |
1 | 基础资料 (15分) | 提供当地乡镇(街道、办事处)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的申请报告,计3分。 | 3 | |
提供申报主体注册运营满2年以上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和法人(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计2分。 (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 2 | |||
聘用专业技术人员,提供农艺师、茶艺师等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计2分。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2 | |||
茶叶种植面积在300-500亩计2分,超过500亩以上(含)计4分。 | 4 | |||
提供材料真实性承诺书并加盖公章计2分。 | 2 | |||
出具无涉黑、涉恶、涉棚、重大环保污染等不良行为证明的,计2分。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2 | |||
2 | 实施方案(25分) | 1.建设内容、资金测算详实,科学合理,茶产业全链条融合度强的计20分; 2.建设内容、资金测算比较详实,比较科学合理,茶产业全链条融合度一般的计15分; 3.建设内容、资金测算欠合理,茶产业全链条融合度较弱的计10分。 (申报主体须提供投资概算表) | 20 | |
自筹资金与财政资金配比不低于1:1的,计3分。 | 3 | |||
财政资金使用方案无负面清单的,计2分,有则不计分。 | 2 | |||
3 | 产业基础(25分) | 申报主体综合实力强、财务状况良好(资产负债率不高于40%),项目实施有保障的,计5分。 (提供2024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 5 | |
申报主体2024年营业收入达到300万以上(含)的计8分,300万以下(不含)的计6分。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8 | |||
申报主体投资额度达200万元以上(含)计6分,200万元以下(不含)计4分。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6 | |||
茶产业全链条各环节齐全,有茶园种植、茶叶加工、品牌营销的,计6分,缺一项扣2分。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6 | |||
4 | 联农带农(15分) | 联农带农(如就业、流转土地、员工工资表和财务支付凭证等)利益联结达到20户或40人以上的,计10分,每增加10户(或20人)以上加1分,最高计15分。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15 | |
5 | 质量体系(20分) | 纳入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平台计1分,落实产品质量“身份证”赋码追溯计1分,产品上市开具了合格证计1分。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3 | |
****点击查看**社****点击查看农场)计8分、****点击查看**社****点击查看农场)计6分、****点击查看**社****点击查看农场)计4分。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8 | |||
获绿色食品认证(有机食品认证)数量不低于2个的,计2分,每增加1个数量加1分,最高不超过4分。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4 | |||
创建企业茶叶品牌数量不低于3个的,计3分,每增加1个品牌数量加1分,最高不超过5分。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5 | |||
合 计 | 100 |
附件3
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负面清单
序号 | 负面清单事项 | 文件依据 | 常见的违规使用内容 |
1 | 低保 | 资金管理办法 | 发放低保户补助 |
2 | 医保 | 资金管理办法 | 代缴医保保费 |
3 | 养老保险 | 资金管理办法 | 代缴养老保险保费 |
4 | 购买各类保险 | 统筹整合通知 | 购买防贫保、**保等 |
5 | 临时救助 | 资金管理办法 | 对遭遇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困难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农户(含监测对象、脱贫户)给予应急性、过渡性救助 |
6 | 监测预警工作经费 | 资金管理办法 | 给从事监测预警工作的人员发放补助,开发监测预警系统,购买用于监测预警的装备设备,印发监测预警方面政策宣传资料等。 |
7 | 教育 | 资金管理办法 | “雨露计划”之外的教育补助,建设学校及附属设施 |
8 | 卫生 | 资金管理办法 | 给农户(含监测对象、脱贫户)提供疫苗接种、健康体检、健康监测、健康宣传等服务,对农村相关领域开展卫生健康监测,建设村级卫生室,对乡村医生进行补助 |
9 | 养老服务 | 资金管理办法 | 对特困供养人员进行补助或提供养老服务项目,建设养老院 |
10 | 文化 | 资金管理办法 | ****点击查看书屋、****点击查看活动中心(含相关阵地、广场、操场等)、舞台(戏台等) 、宣扬本地文化的雕塑等,开展文化宣传(如网络直播、购买设备等) |
11 | 单位基本支出 、各类奖金津贴和福利补助 | 资金管理办法 | 单位人员工资、福利、补助等,购置办公设备,人员差旅费,招待费,干部会议费(培训费) |
12 | 交通工具及通讯设备 | 资金管理办法 | 购买手机,缴话费,购买车辆等交通工具 |
13 | 修建楼堂馆所 | 资金管理办法 | 建设办****点击查看服务中心)、礼堂、纪念馆、展览馆、****点击查看宾馆) |
14 | 偿还债务 | 资金管理办法 | 把当年度资金用于以前年度应支出未支出内容 |
15 | 垫资 | 资金管理办法 | 超进度付款 ,支出金额大于项目已形成实物量 |
16 | 注资企业 | 统筹整合通知 | |
17 | 设立基金 | 统筹整合通知 | 含出资基金 |
18 | 未纳入项目库 | 指导意见 | |
19 | 中介费用 | 指导意见 | 支付代理申报衔接资金项目的中介费用 |
20 | 应由地方履行的支出责任或者承担的配套资金 | 指导意见 | 不得利用中央衔接资金承担明确由地方履行的支出责任或者承担的配套资金。 |
21 | 门墙亭廊栏等形象工程 | “ 门墙亭廊栏”摸底通知、资金管理办法 | 门(牌)楼,景观亭,景观围墙,景观廊架,用大量资金支持美化绿化项目,非群众基本生活必需的亮化项目等 |
22 | 未建立联农带农机制和明确成效的经营性项目 | 联农带农机制指导意见 | |
23 | 未明确绩效目标的项目 | 指导意见 | |
24 | 大中型公益性基础设施 | 资金管理办法 | |
25 | 不属于农业生产配套设施的电、网 | 资金管理办法 | 农村电网 ,农村宽带网络 |
26 | 智慧农业、数字乡村 | 购买电子设备,建设数字平台。(脱贫户 、监测户参与的智慧农业生产管护技术运用除外) | |
27 | 不符合“补短板”属性的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 | 资金管理办法 | 垃圾清运、废旧房屋拆除等 |
28 | 科研成果推广以外的科研经费、科研基地建设 | 推广良种良法和先进技术之外的科研经费、科研基地、实验室建设等 | |
29 | 非区域公共品牌的打造 | 商业性明显的企业品牌和产品品牌打造,展馆建设,展示柜,产品推介会,广告宣传费 | |
30 | 不符合资金管理办法的项目前期工作费用 | 资金管理办法 | 征地拆迁费(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 |
31 | **内项目 | 中华人民**国乡村**促进法 | 位****点击查看农贸市场、基础设施 |
说明:1.本表所称建设,指**、扩建、改建、修缮、购置。
2.本表所列文件全称:
①资金管理办法,指《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②统筹整合通知,指《****点击查看财政厅 **省发展改革委 **省民宗委 ****点击查看民政厅 ****点击查看生态环境厅 ****点击查看建设厅 ****点击查看运输厅 ****点击查看农业农村厅 ****点击查看水利厅 ****点击查看商务厅 ****点击查看旅游厅 ****点击查看林业局 ****点击查看乡村**局关于支持脱贫县继续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
③指导意见,指《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民委 国家林草局关于加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指导意见》;
④“门墙亭廊栏”摸底通知,指《****点击查看办公厅 国家乡村**局综合司关于开展基层“门墙亭廊栏”专项摸底调查的通知》;
⑤联农带农机制指导意见,指《国家乡村**局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帮扶项目联农带农机制的指导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