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土地复垦条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等有关规定,《**县****点击查看公司**县 十三号乡十四号村**矿》、《**县****点击查看公司**县 十三号乡十四号村北**矿(中段)》《**县****点击查看公司**县十三号乡小十四号**矿(北段)》等3个**生态修复方案(闭坑),经****点击查看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期间无异议,按照规定通过审查,现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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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