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查看2025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公告(第8号)
****点击查看2025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面试工作已于8月30日结束,现将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予以公告:
一、面试成绩:详见附件1。
二、综合成绩:详见附件2。
三、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名单(详见附件2)
(二)体检时间、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
(三)体检标准
1.根据岗位的招聘人数,从应聘人员中,按公开考试招聘(第Ⅰ类岗位)达到考试合格分数线、公开考核招聘(第Ⅱ类岗位)考核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的应聘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不予聘用。自愿放弃的,须提交《个人放弃声明》,明确应聘岗位、放弃原因等,本人签名(详见附件3)。由于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根据学校情况可在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考试综合成绩或考核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2.根据考试和考核结果,由学校组织人选****点击查看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事业编制人员录用体检按照《关于修订及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执行。****点击查看学校职责的特殊性,应聘人员皮肤刺有“点、字、图案”,或虽经手术处理仍留有明显纹身瘢痕等文身的,体检不合格。
3.体检结果应及时告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点击查看学校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应另外选择****点击查看医疗机构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时应当有纪检人员参与陪同。
(四)体检有关要求
1.参检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2.参检人员注意事项(详见附件4);
3.体检过程****点击查看医院医护人员的安排,不服从管理且情节严重者,取消其体检资格;
4.参检人员须按时到达指定地点报到,迟到或不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五)考察安排
根据考试、考核成绩和体检结果,****点击查看小组等额确定考察人选。由学校组织有相关经验的人员组成考察组到应聘人员原工作或学习单位,对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查阅个人档案,并形成考察报告。
四、其他事项
咨询电话:0898-****点击查看3888(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联系人: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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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