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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县国道G651**至大九湖段公路工程(**段)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古树名木移栽保护项目及附属设施工程已由****点击查看委员会以渝发改交通[2024]63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点击查看 ,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上级补助资金、**县财政预算资金和项目法人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点击查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点击查看林场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易地移栽重点保护野生植物469株、古树6株,就地保护重点保护野生植物8株、古树8株。**给排水相关设施1428.5米,100立方米蓄水池2个,道路及铺装3557平方米,新植灌木及草坪12466平方米,种植土回填8689.5立方米,人行步道2902米、便道297米等。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1498.93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1327.46万元
2.4 招标范围:**县国道G651**至大九湖段公路工程(重****点击查看植物园附属设施工程和**县国道G651**至大九湖段公路工程(**段)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及古树名木移栽保护项目施工设计图、施工图说明等所示范围的全部工程内容以及招标文件(含答疑、补遗)、工程量清单等所有内容,具体以招标人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工期要求:144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24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1)、2)
1)移栽保护项目施工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附属设施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 ;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必须由负责移栽保护项目施工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 2 家(含牵头人);(3)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权利、义务、责任。(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招标人: | ****点击查看 | 代理机构: | ****点击查看 |
地址: | **市**县马镇坝文景路68号 | 地址: | **市**县**街道竹枝路827号 |
联系人: | 肖老师 | 联系人: | 颜老师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023-****点击查看9225 | 联系电话: | 135****点击查看8638 |
传真: | 传真: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账号: |
**县国道G651**至大九湖段公路工程(**段)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古树名木移栽保护项目及附属设施工程 | ||
户名 | 开户行 | 投标保证金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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