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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市甲子镇风貌提升及人居环境整治工程(一期)设计服务 | ||
无(属于非行政管理的中介服务项目采购) | ||
根据国家和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规定完成**市**市甲子镇风貌提升及人居环境整治工程(一期)设计技术服务,最终获得选取人确认通过为止。 | ||
否 | ||
投资额(¥3,600,000元) | ||
资质(资格)要求 | ||
无 | ||
中选单位在接到中选通知书后,须安排人员携带造价负责人相关证书复印件,于15个工作日内与业主单位接治并领取相关资料及签订合同 | ||
¥156,357.34元 | ||
根据国家计委、建设部《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及预算审核结果,服务金额为156357.34元。 | ||
是 | ||
否 | ||
2025-02-06 12: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