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溪县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采购成交结果公告

绩溪县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采购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于 2025-08-21
绩溪****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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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采购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二、项目名称:**县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采购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点击查看

供应商地址:**省**市**县华阳镇良安路50号

成交金额:柒拾伍万柒仟元整(757000.00元)

评审报价:柒拾伍万柒仟元整(757000.00元)

评审总得分:95.33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县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采购

服务范围:2025年**县计划培育高素质农民210人,其中常设任务160人(粮油种植专业90人、茶叶专业 30人、乡村建设治理人员 40 人)、专题班50人(农机手专业 50人)。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5年10月31日前完成培训任务,12月31日前配合完成项目验收及省绩效考评工作。

服务标准:符合磋商文件及国家法律法规及地方有关标准、规范, 满足采购人及相关部门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黄晓冰(组长)、周红林、章基挺(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采购文件规定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按定额13600元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相关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或通****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在工作时间向****点击查看或****点击查看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县望徽路5号3楼,联系电话:0563-****点击查看265,地址:**县扬之南路11号,联系电话:0563-****点击查看110。若相关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点击查看财政局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

根据《****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县扬之南路11号

联系方式:0563-****点击查看1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县望徽路5号3楼

联系方式:0563-****点击查看26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 话:0563-****点击查看265

十、附件

1、采购文件采购文件.pdf

2、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pdf

附件(2)
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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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文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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