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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农办通〔2024〕42号
****点击查看农业农村局****点击查看中心):
经研究决定,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点击查看**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申报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市区域内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点击查看**社等农业主体。
二、公开遴选认定程序
按照竞争择优的原则,择优评定5****点击查看中心、5家****点击查看中心并予以资金奖补支持。
(一)自愿申报。各县(市、区)要积极加强宣传引导,按照自愿申报的原则,指导有意向申报主体开展申报工作。
(二)择优推荐。各县(市、区)要****点击查看服务中心、****点击查看中心培育标准做好申报主体材料审核、推荐工作。
(三)专家评审。市农业农村局汇总申报材料,组织有关专家召开评审会议,遴选出****点击查看服务中心、****点击查看中心主体清单。
(四)公示公布。****点击查看服务中心、****点击查看中心主体清单,****点击查看农业农村局官方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点击查看农业农村局予以公布。
申报认定要求和程序详见《**市2024****点击查看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实施方案》(附件1)。
三、有关要求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与财政部门对接,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和程序,加强审核把关,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示范性。对于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取消申报认定资格。2024年项目申报(项目申报书详见附件2、3)截止时间为10月18日(纸质版一式4份)。各地逾期不申报的,视同放弃。
联系人:周永坚;电话:180****点击查看2056
附件:
****点击查看
2024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