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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区香国体育公园改造提升工程项目已由**市****点击查看委员会以荣发改审【2025】8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点击查看,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及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点击查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市**区香国大道。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对现有香国公园进行改造提升,占地面积约12万平方米,绿化率70%。建设健身步道5公里;建设5人制足球场1个、篮球场1个、乒乓球场6个、羽毛球场3个;****点击查看广场,配套秋千、滑梯等儿童活动设施;****点击查看停车场、公共厕所等公共服务设施。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2700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约2270万元
2.4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及图说范围内所示全部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工程量清单、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等相关内容为准。当图纸中所列工程量与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量进行清单报价。
2.5 工期要求:36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24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1 ****点击查看政府采购工程:√是 □否
3.2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是
√方式三:本项目以合同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分包给中小企业的合同份额需达到40%以上。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4.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4.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4.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 | ****点击查看 | 代理机构: | ****点击查看 |
地址: | **市荣****点击查看社区迎宾大道26号6-3 | 地址: | **市**区昌州街道**路178号附25号 |
联系人: | 杨老师 | 联系人: | 白女士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023-****点击查看1976 | 联系电话: | 023-****点击查看8677 |
传真: | 传真: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账号: | ||
监督部门: | **市****点击查看委员会 | ||
电话: | 023-****点击查看136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