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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宝峰等5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项目名称) **街道宝峰等5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街道宝峰等5村人居环境整****点击查看水利局以古水移民【2025】11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点击查看,建设资金来源 2025年度中央移民扶持资金(古财农【2025】17号文)及自筹,招标人为****点击查看,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点击查看。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县**街道宝峰村、沽洋里村、苏洋厝村、下洋村、浣中村;
2.2. 工程建设规模:宝峰村道路硬化共1043米、宽2-6米,面积合计3416.53平方米,面层15厘米C25 砼、碎石垫层10厘米;沽洋里村布置栏杆136.5米、台阶路482.7米等,村内建设排水沟310米,安装太阳能路灯88盏,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苏洋厝村路面硬化1926.81平方米,挡墙27米,亭子一座等;下洋村建设景墙7.6米,排水沟17.71米,步道及绿化美化等;浣中村建设挡墙3处共131米;石栏杆46.47米;混凝土道路332米,面积1636平方米,路灯16盏,亭子1座,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公用工程;
(2)招标类型:工程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宝峰村道路硬化共1043米、宽2-6米,面积合计3416.53平方米,面层15厘米C25 砼、碎石垫层10厘米;沽洋里村布置栏杆136.5米、台阶路482.7米等,村内建设排水沟310米,安装太阳能路灯88盏,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苏洋厝村路面硬化1926.81平方米,挡墙27米,亭子一座等;下洋村建设景墙7.6米,排水沟17.71米,步道及绿化美化等;浣中村建设挡墙3处共131米;石栏杆46.47米;混凝土道路332米,面积1636平方米,路灯16盏,亭子1座,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以设计文件为准,具体建设内容详见设计图纸及预算审核清单;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依据施工图纸、招标控制价及《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中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10.4.3三级资质;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依据项目施工图纸、项目概况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建市[2007]171号)中市政公用工程的小型规模;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点击查看333(其中暂列金额/元、专业工程暂估价5000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5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它相关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
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4.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类。应用**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3.7.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点击查看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3.8. 其他资格要求:
1、根据闽建办筑[2016]8号、闽建[2017]6号文件规定,省外入闽建筑企业应当按规定通过**省住房城乡建设网的省外入闽建筑施工企业信息登记系统自行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3.9.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点击查看.com/)采取无记名方式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2025年4月9日 08:00:00至 2025年4月21日 09:30:00通过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4.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
5. 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点击查看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前。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伍万元整。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采用免缴投标保证金形式:根据闽发改规〔2023〕7号文件规定:“对依法必须招标且招标标的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含1000****点击查看政府投资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本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实施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制度。②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仍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仅限于使用现金形式提交。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点击查看.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2025年4月21日 09: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 //www.****点击查看.com/)、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查看
地址:**县**街道**路12号,邮编:352200
电子邮箱:
/电话:138****点击查看5196 传真:/
联系人:魏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地址:**省**市**区**街道飞虹路永虹村安置点B15-17****点击查看商铺,邮编:352200
电子邮箱:
/电话:189****点击查看3828、0593-****点击查看789,传真: /
联系人: 小陈
交易平台: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网址:https://www.****点击查看.com/
联系电话:****点击查看705191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县****点击查看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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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593-****点击查看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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