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激励、促进和规范**市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承活动,加强动态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壮族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参照《**壮族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和管理暂行办法》《**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点击查看组织开展了2024年度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评估工作,共86名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纳入评估。
经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自查自评,各县(区****点击查看管理部门、各项目保护单位初步评估,****点击查看组织审核评估等程序,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评估结果建议拟为:合格81人、丧失传承能力5人。
现将评估结果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5月8日至5月14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进行实名反映(以快递邮件日期或电子邮件日期为准)。
通讯地址:**市**区鞍**路198号****点击查看非遗科
联系电话:0774-****点击查看058
邮政编码:542899
电子邮箱:hzwlfyk@gxj.****点击查看.cn
附件:**市2024年度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评估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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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8日
**市2024年度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评估结果(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