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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点击查看 项目名称 荣徽璟园项目室外景观配套工程(二次)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机构 ****点击查看**公司 开标时间 2025年5月22日9时30分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中标候选人名称、报价及项目经理 第一中标候选人:****点击查看 投标报价:****点击查看7719.00元; 项目经理:宋利刚; 工期:120日历天; 质量:合格。 第二中标候选人:****点击查看公司 投标报价:****点击查看0746.95元; 项目经理:张西方; 工期:120日历天; 质量:合格。 第三中标候选人:****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点击查看0079.12元; 项目经理:杨月俊; 工期:120日历天; 质量:(1)各分部、分项工程一次性达到国家、省市及地方相关专业验收合格标准,整体工程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 (2)第三方评估包括过程专项评估和交付评估具体详见附件(第三方评估管理办法); (3)其他补充要求:符合国家、地方、行业及企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规程及标准,满足第三方过程评估及交付前评估等,一次性验收合格。 企业业绩及拟派项目经理业绩 第一中标候选人: 企业业绩: 1、建投珺悦府项目室外景观配套工程一标段,合同金额:1565.982963万元,竣工验收时间:2023年10月16日。 2、建投**名府源著项目室外景观配套工程一标段,合同金额:1784.208026万元,竣工验收时间:2022年10月18日。 项目经理业绩: 1、建投珺悦府项目室外景观配套工程一标段,合同金额:1565.982963万元,竣工验收时间:2023年10月16日。 2、建投**名府源著项目室外景观配套工程一标段,合同金额:1784.208026万元,竣工验收时间:2022年10月18日。 第二中标候选人: 企业业绩: 1、建投**名府源著项目室外景观配套工程二标段,合同金额:1541.829877万元,竣工验收时间:2022年10月18日。 2、建投上河郡项目室外景观配套工程一标段,合同金额:1471.00602万元,竣工验收时间:2024年5月28日。 项目经理业绩: 1、建投**名府源著项目室外景观配套工程二标段,合同金额:1541.829877万元,竣工验收时间:2022年10月18日。 2、建投上河郡项目室外景观配套工程一标段,合同金额:1471.00602万元,竣工验收时间:2024年5月28日。 第三中标候选人: 企业业绩: 1、****点击查看广场项目住宅部分一标段园林景观,合同金额:1281.20464元,竣工验收时间:2022年2月8日。 2、****点击查看中心****点击查看幼儿园景观工程,合同金额:2268.934908万元,竣工验收时间:2024年12月20日。 项目经理业绩: 1、****点击查看广场项目住宅部分一标段园林景观,合同金额:1281.20464元,竣工验收时间:2022年2月8日。 2、****点击查看中心****点击查看幼儿园景观工程,合同金额:2268.934908万元,竣工验收时间:2024年12月20日。 公示时间 2025年05月23日—2025年05月26日17时30分 提出异议的渠道及方式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以书面形式向****点击查看**公司提出并递交纸质盖章异议材料。 地址:****点击查看花园大道365号**卓**A2座三楼 联系电话:137****点击查看9116,131****点击查看2865 邮箱:****点击查看@qq.com 提起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采用书面形式,提出投诉并递交投诉书及相关证明材料。 招标人:****点击查看 地址:**市**区养生大道与漆园路交叉口南100米西侧 联系人:谢经理 电话:177****点击查看0527 发布媒介 本公示同时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点击查看.com)、**省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点击查看.cn)****点击查看交易所(www.****点击查看.cn)发布。 备注 一、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项目名称、地址; (三)被异议人名称; (四)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五)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六)提起异议的日期; 书面异议材料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异议人需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二)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三)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四)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五)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六)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