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1、招标公告3.3条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21年07月01日以来完成过单个合同金额3000万元及以上的园林绿化类工程施工(包括独立的园林绿化工程、房屋建筑工程附属绿化、市政公用工程附属绿化、公路及高速公路附属绿化的施工)业绩。”请招标人明确: 1.上述业绩要求中“单个合同金额3000万元及以上”,是指整个施工合同总合同金额≥3000万元即可,还是要求该合同内绿化专业分项工程造价本身必须≥3000万元 答:“单个合同金额3000万元及以上”针对的是独立的园林绿化工程、房屋建筑工程的独立附属绿化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的独立附属绿化工程、公路及高速公路的独立附属绿化工程及其他未注明的独立园林绿化类工程;若总承包合同中包含附属绿化施工内容的业绩,其园林绿化类工程施工部分的金额要求在3000万元及以上。 2、若为总承包项目,合同总金额≥3000万,合同及竣工验收文件能够体现项目包含附属绿化施工内容,是否满足本项目资格业绩要求 请明确业绩金额认定以【合同总金额】还是【绿化分项金额】为准;如需要绿化分项金额,请问需要提供哪些证明材料(结算书/业主证明等)。 答:见本答疑 、修正通知(二)修正部分。 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3(3)业绩证明文件要求:“其他:已完成的业绩证明材料提供:①中标通知书或工程合同;②工程竣工验收文件。工程竣工验收文件......或**(或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显示竣工验收页面信息截图。”请明确有监理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设计单位、建设单位盖章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书是否认可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4、P54评标办法(三):“√2.项目负责人信用评价得分(0~0.5分):对进入评分范围的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进行资信评审,......”,请明确具体的评标分值。 答:该功能未上线,投标人均按满分0.5分计取。 5、请问房屋建筑工程附属绿化的造价金额能否提供业主证明或者工程结算书之类的证明材料 答:见本答疑 、修正通知(二)修正部分。 6、业绩为市政公用工程项目,未明确体现园林绿化的具体金额,请问提供该项目园林绿化部分合同造价在3000万以上的业主证明,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答:见本答疑 、修正通知(二)修正部分。 7、竣工验收证书是否可以作为工程竣工验收文件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8、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的14.省外企业在“**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备案信息截图复制件是否需要需要额外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质检员等人员在省监管系统的审核通过截图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9、招标文件资格要求3.3自2021年07月01日以来完成过单个合同金额3000万元及以上的园林绿化类工程施工业绩,业绩合同和竣工文件中无法体现绿化工程的造价,用**(或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业绩技术指标页面信息截图栏内容是否可作为业绩证明材料。 答:见本答疑 、修正通知(二)修正部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