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补遗内容 | 一、询价采购文件中第三章报价须知前附表第14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具体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函。 2.无不良记录:信用中国或者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查询。 调整为: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具体要求如下: 1.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函。 2.无不良记录:信用中国或者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查询。 二、第四章询价采购评审的附件1供应商资格性审查表 第1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 调整为: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 三、第四章询价采购评审的附件6 综合评分细则 (一)技术文件评分调整为: 1.产品参数符合设计和招标要求总分20分:单项不符合扣除1分,总扣除分为20分; 2.产品深化设计总分10分: 1)理解与产品深化总体思路:与原图纸吻合,思路清晰:得3分;吻合度一般,内容简略:得1分,不提供得0分 2)产品参数优化方案:产品参数比原设计方案更高,方案更合理得:3分;方案参数低于原设计图纸,方案一般得1分,不提供得0分 3)产品结构/工艺深化设计:产品优化设计后结构安全稳定性,使用性能得到提升得:2分;产品优化设计后结构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