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高新区石阳路(一期)工程 |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高新区**路以南,朝霞街以北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2444.8 |
建设单位 | ****点击查看 | 法定代表人 | 叶其中 |
联系人 | 曹一晟 | 联系电话 | 139****点击查看2653 |
项目投资(万元) | 750.48 | 环保投资(万元) | 75.04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4-04-30 | ||
建设性质 |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31 城市道路(不含维护;不含支路、人行**、人行地道)项中其他。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高新区石阳路(一期)工程,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工程北起****点击查看至朝霞街,长约 350米,实施宽度 6-11 米。工程内容主要包含道路、交通工程、照明、绿化等。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废水 生活污水 | 生活污水 其他措施: 项目开发者及工程承包单位应与当地环卫部门联系,及时清理施工现场的生活废弃物 | ||
固废 | 环保措施: 工程建设单位将**有关部门,为拟建工程的弃土制定处置计划,弃土的出路主要用于筑路,小区建设等。弃土运输计划,将与公路有关部门联系,避免在行车高峰时运输弃土和建筑垃圾。****点击查看运输部门共同做好驾驶员的职业道德教育,按规定路线运输,按规定地点处置弃土和建筑垃圾,并不定期地检查执行计划情况。施工中遇到有毒有害废弃物应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与地方环保、卫生部门联系,经他们采取措施处理后才能继续施工。 | ||
噪声 | 有环保措施: 基础施工、运输车辆喇叭声、发动机声、混凝土搅拌声等造成施工的噪声应尽量采用低噪声机械。 | ||
承诺:****点击查看 叶其中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点击查看, 叶其中 承担全部责任。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点击查看****点击查看000044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