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情况说明 | ||||
标的物名称 | 武**壶山街道二区块城市更新项目-B地块安置房回建项目采出建筑用砂石料41.15万吨转让(第二次) | |||
标的物地址 | 武**壶山街道二区块城市更新项目-B地块 | |||
标的物现状 | 建筑用砂石堆渣控制**量约为41.15万吨 。 | |||
竞买要求 | 工期 | 进场后下溪滩堆点120日内清运完毕,未开挖部分按签订的《转让合同》约定履行。 | ||
竞买人条件 | 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报名参与竞拍。 | |||
注意事项 | 买受人在规定时间内付清全部款项后,由委托人负责将标的移交买受人,涉及标的交割的一切事宜由买受人与委托人自行确认,标的物须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完成清运,逾期将收取买受人500/天场地租金,在保证金里面扣除,所有砂石料由买受人自行负责装车、外运、销售等,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备清运路线,运输通道的日常维护保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清运中采取防尘、降噪措施,工程完工后如有损坏须由买受人按照公路部门规定进行赔付,承担安全事故及行政处罚责任;并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所有风险;现场不准进行碎石加工,公告所示砂石料数量为最终数量,后续不予变更,请竞买人充分考虑砂石料的产出、材质、比例、运输等其他客观条件。 | |||
竞买说明 | 起始价 | 374.319万 | 保证金 | 40万元 |
加价幅度 | 10000元 | 佣金 | 成交价的1% | |
履约保证金 | 40万元 | 优先权人 | 无 | |
是否设保留价 | 否 | 报名截止日期 | 2025年8月5日16时止 | |
备注 | 评估基准日:2025年5月22日 | |||
特别提醒 | 买受人须在2025年8月11日16时前将成交款及成交价1%的佣金交入金****点击查看公司指定账户。请竞买人前往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