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都区区乡级公益性生态公墓墓具采购征求意见公告

莲都区区乡级公益性生态公墓墓具采购征求意见公告

发布于 2024-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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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莲都区陵园管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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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点击查看公墓墓具采购

征求意见公告

****点击查看受****点击查看的委托,近期将**区****点击查看公墓墓具采购进行采购。现将有关技术需求及供应商资格等要求公布如下,并公开征求供应商及专家意见。

一. 采购项目名称:**区****点击查看公墓墓具采购

二. 采购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三. 征求意见范围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1)就同一采购项目向供应商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

(2)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求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

(3)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

(4)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

(5)对供应商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审标准;

(6)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

(7)非法限定供应商的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或者所在地;

(8)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2、提供更利于项目实施的采购标段划分建议、各标段之间的互融方案;

3、影响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四. 征求意见递交及接收

意见递交时间:2024年08月22日至2024年08月27日

意见递交方式:现场送达、传真或电子邮件

意见接收机构:****点击查看

联系人:刘 璐 联系电话:0578-****点击查看369

联系邮箱:****点击查看@qq.com

地址:**省**市**区人民街916号2号楼2楼202室

五、合格的修改意见和建议书要求

1.各潜在供应商、有关专家提出建议和修改理由必须是真实、有依据的,并应注明有异议的原文或章节,以及所依据的相关法规制度。2.潜在供应商须在书面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由授权委托人签字盖章的,须出具针对该项目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电话,同时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3.有关专家提出建议和修改理由的,须出具本人与该项目相关的专****点击查看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证书或职称证书、工作证明等),并告知联系电话等通讯方式。4.对逾期送达或未按照本公告第二项规定方式回复建议和修改理由的,将不予接受。5.对提供虚****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正常秩序的,****点击查看政府****点击查看管理部门处理。

六、 注意事项:

1.征求意见结束后将在本公告****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网上公开发布采购公告;
2.对提供虚****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正常秩序的,****点击查看政府****点击查看管理部门处理。

采购人:****点击查看

采购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日期:2024年0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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