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阳县春华农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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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约326亩土地 |
土地使用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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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5元 人民币 |
10 |
2025-03-25 |
动态报价 |
1、本次出租的约326亩土地地上西侧现有附属建筑物3幢及树木,附属建筑物年代久远,维护情况较差,在租赁期内,承租方不得私自拆除现有附属建筑物及砍伐现有树木,如发现附属建筑物出现破损或倒塌等情况,须及时向出租方报告。 2、出租标的如非原承租方竞得,则自原租赁期到期之日起10日内,由出租方负责出租标的原承租方的撤离清场工作,并将出租标的按原承租方撤离清场后的现状移交给本次承租方。 3、享有优先承租权的意向竞租方应取得出租方出具的其享有优先承租权的书面证明,并按照有关法****点击查看交易所相关规定执行: ①享有优先承租权的意向竞租方如欲行使优先承租权,必须在交易前先按照本公****点击查看交易所相关要求办理报名手续、交纳交易保证金,否则视同放弃行使优先承租权。 ②采取网络动态报价的交易方式,在网络动态报价过程中,其他意向竞租方报价为最新价时,享有优先承租权的意向竞租方如欲行使优先承租权,应在规定的应价时间内,在网络动态报价系统中行使优先承租权,否则视同放弃行使优先承租权。 4、意向竞租方如需查勘出租标的,须在报名****点击查看交易所****点击查看公司提交现场查勘申请,****点击查看交易所****点击查看公司与出租方联系后,通知现场查勘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