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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项目名称:**市庐州公园(**区段)项****点击查看水库周边仿古民居群迁址设计
原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原公告日期:2023年05月12日 00:00
**市庐州公园(**区段)项****点击查看水库周边仿古民居群迁址设计项目答疑公告
“**市庐州公园(**区段)项****点击查看水库周边仿古民居群迁址设计”项目(项目编号:****点击查看)答疑公告如下:
1.问:招标文件要求:“古建筑(历史建筑)或仿古建筑或复建项目须在合同中体现古建筑或仿古建筑或复建,如无法体现,应提供合同甲方证明材料”。
我单位有该业绩,合同中为文庙、城隍庙、府衙、阁、塔、亭廊的设计,但并未写成古建筑,是否能直接认定为古建筑或仿古建筑业绩如不能直接认定,提供其他能够证明的材料是否可以
答:合同中文庙、城隍庙、府衙可以认定为仿古建筑。
2.问:招标文件商务评分中投标人业绩、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如下:1)自 2018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园林景观项目设计业绩,且满足单个合同工程总投资额不低于 2000 万元或绿化面积不少于 3 万平米的。2)2018 年 1 月 1 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具有如下业绩:建筑面积在 3000 ㎡以上或工程总投资在 2000 万元以上的古建筑(历史建筑)或仿古建筑或古建筑复建建筑设计项目。
根据招标文件理解,若同一项目同时满足上述1)和2)的园林景观项目及古建筑项目设计业绩要求,可同时计分,烦请回复明示!
答:予以同时计分。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1.招标人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市**区清溪路128号
邮编:230031
联系人:吴主任
电话:0551-****点击查看3039
2.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市**区井岗路1100****点击查看检察院北楼(井岗路与万泽路**向西100米)一楼
邮编:230031
联系人:王工
电话:0551-****点击查看7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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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