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水县卡龙镇人民政府黑水县卡龙镇才盖村国家级传统村落人居环境提升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黑水县卡龙镇人民政府黑水县卡龙镇才盖村国家级传统村落人居环境提升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四川****公司
联系人联系人15个

立即查看

可引荐人脉可引荐人脉669人

立即引荐

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81条

立即监控

一、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二、项目名称:**县卡龙镇才盖村国家级传统村落人居环境提升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点击查看 **省****点击查看县芦花镇正街D-36-105 18,398,943.92元 94.1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点击查看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C****点击查看9900 C****点击查看9900 其他文化艺术服务 **县卡龙镇才盖村国家级传统村落人居环境提升项目 **县卡龙镇才盖村国家级传统村落人居环境提升项目(1)**民族文化创意策划设计实施部分内容(2)文旅产业配套创意策划设计实施部分(3)传统村落提升及民族传统工艺创意策划设计实施部分(4****点击查看花园民宿群落文化创意策划设计实施部分 完全满足并响应招标文件第三章3.2技术要求 、3.3服务要求的全部内容。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0日 完全接受并响应招标文件所要求的服务标准。 (1)本次活动验收采用“现场验收+结案报告”相结合的形式。 (2)采购人严格按照《财政****点击查看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温**、卢涛、钟芳明、曾义、王谷雨、郭建冰(采购人代表)、罗贵忠(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照《****点击查看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川财采〔2020〕74号)中“成本+合理利润”原则定额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155000元,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5.5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监督管理机构:****点击查看财政局,联系方式:0837-****点击查看156。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县卡龙镇

联系方式:135****点击查看17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省**市**市彩虹大道南段295****点击查看广场1号楼13层10号

联系方式:028-****点击查看02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单位管理员

电话:028-****点击查看0299

****点击查看

2025年05月20日


相关附件: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合同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点击查看).pdf
附件(1)
黑水县卡龙镇才盖村国家级传统村落人居环境提升项目(N513228202500001620250428002)-文件集.zip
下载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