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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
装修、修缮工程(****点击查看普济院区门诊绿化挡土墙修复重建工程采购项目)平台直接邀请供应商遴选公告
一、采购项目
****点击查看普济院区门诊绿化挡土墙修复重建工程采购项目
二、项目概况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总预算金额(元) |
1 | ****点击查看普济院区门诊绿化挡土墙修复重建工程 | 1 | 148814.69 |
本项目承包范围为包工包料。合同总价应包含但不限于货物及所需附件的安全文明施工费、余泥渣土场外运输排放费、购置费、包装费、运输费、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安装调试费、人工费、保险费、各种税费、验收费、售后服务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完成合同规定责任和义务、达到合同目的一切费用。
三、用户需求
(一)资质要求
1.供应商资格要求: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及(或以上)资质,并且同时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二级(或以上)等级的注册建造师,建造师注册证书中列明的专业类别为建筑工程以及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
(二)商务需求
1.工期:30天
进场时间:自收到进场施工通知之日起3个日历天内必须进场施工,30个日历天内完工。
2.服务地点:****点击查看普济院区
3.工程价款支付及结算的方式:1期:支付比例30%,预付款:合同签订后15天内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2期:支付比例40%,完成合同工程量超过80%后,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交项目完成情况、工人工资支付情况等资料后,工程进度款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70%;3期:支付比例27%,验收合格后,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交工人工资支付情况等资料后,支付工程进度款至结算总价的97%;成交供应商在收到该款项后须在15天内将工人工资结清资料提交给采购人;4期:支付比例3%,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且在保修期满贰年后15天内,支付至结算总价的100%;注:本项****点击查看银行转账方式支付,成交供应商凭以下资料进行结账:(1)合同复印件;(2)成交供应商开具的有效工程类增值税发票;(3)成交通知书复印件。
4.工程竣工结算方式:合同内项目价款确认: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价格合同即总价大包干方式确定,以施工图和发包人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等内容施工,除经确认因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与图纸内容不符应予结算,或施工中出现发包人按其基建管理相关规定审批认可的变更工程,或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外,竣工结算不予调整工程款,合同价即为结算价。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与图纸内容不符(漏项、漏量)在合同总价的1%之内的部分不予调整,超出部分按本合同条款八合同价款的约定与调整的变更工程结算方式计价,经双方确认后予以结算。
增减变更项目价款确认: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按双方认定的增减变更工****点击查看公司进行竣工结算,所得结算价根据中标下浮*%后作为变更工程结算价。(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以外的增加工程结算价合计不能超原合同工程总价的10%,减少工程结算价则不设下限,按实结算)
合同结算总价的确定:合同内工程结算价与变更工程结算价之和为合同结算总价。
5.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必须于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发出之日起的10日内向采购人提交项目履约保证金。项目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合同金额的5%,有效期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提供履约保证金所发生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成交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如选择履约保函,以履约担保函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需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金融机构或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
6.有关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约定:室内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须要采用防火材料。(详见附件合同)
7.验收标准:工程验收须以施工图纸、消防部门审批的消防设计文件、《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GB50210-2018)、《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等现行国家规范为依据,同时满足使用科室提出的功能性需求,验收结果应达到合格标准。(详见附件合同)。
8.误期赔偿费的约定:(1)若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工期交付或完成,采购人可要求成交供应商支付违约金。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成交合同总价 5 ‰的数额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逾期30天以上(含30天)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要求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金额15% 违约金,并且给采购人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赔偿责任。(2)因成交供应商原因导致本合同解除或是无法履行的,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价30%的违约金,并且给采购人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赔偿责任。
四、实施方式
本项目实施方式依次分为3个阶段,即勘察阶段、院内遴选阶段、**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定点竞价(定点议价)实施采购阶段,****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 云平台 )线下签订的合同为准。双方法人代表或其代理人签字盖章后合同才能生效。
1.勘察阶段。(1)此阶段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参与现场勘察,并且在现场勘察当天将法人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证明(具体样式详见附件)提交至****点击查看办公室。(2)如有诚意参与该项目,则在本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将纸质报名资料提****点击查看采购办公室2,并现场领取项目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设计图、工程预算书或采购需求等),后续将邀请通过资****点击查看公司参与院内遴选阶段。
2.院内遴选阶段。本项目采用院内询价的方式遴选一名供应商,即参加项目询价的供应商,询价当天规定的时间内将密封的报价表提交至红楼院区行政楼一楼会议室3,****点击查看办公室工作人员于遴选时间当场拆封,按照满足询价项目需求,总价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确定为云平台定点竞价的直接邀请供应商。(若报价超过采购(遴选)预算单价最高限价,则视为无效报价)
3.云平台实施采购阶段。本项目采用直接邀请加随机抽取的方式,由采购人直接邀请1家供应商(为院内遴选阶段选出总价报价最低的供应商)和云平台随机抽取的供应商(由系统抽取大于或等于2家)进行报价,按照云平台实施采购阶段总价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确定为成交供应商;如因实质响应采购需求的供应商不足3家而导致项目终止的,采购人则通过云平台向院内遴选阶段选出总价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以定点议价方式开展采购活动。
五、现场勘察阶段的地点、时间
1.现场勘察地点:****点击查看普****点击查看基建办(集中)。
2.现场勘察时间:2025年5月23日 10:00。
(1)9:45开始签到,10:00准时出发勘察现场。勘察现场的代表务必按时到达上述地点集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勘察资格。
(2)勘察现场的代表须现场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样式详见附件)。
(3)参加现场勘查的单位须在2025年5月22日17:30前将《法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发送至邮箱地址****点击查看@qq.com。
联系人:冯工,联系电话:0769-****点击查看7762。
六、院内遴选阶段报名、提交资料时间与地点
1.院内遴选报名和提交资料时间:2025年5月22日至2025年5月26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 5:00,周六上午8:00-11:00)。
报名和提交资料截止时间:2025年5月26日17点00分。
2.提交资料方式:
(1)线下。提交资料地点:**市万江街道万道路78号****点击查看****点击查看办公室2。
(2)线上。发送报名资料至指定邮箱:****点击查看@163.com
注意:若采取线上方式报名,发送报名资料至邮箱后请务必电话联系采购人确认接收齐全,否则视为报名不成功。
联系人:邓先生,联系电话:0769-****点击查看8732。
七、遴选阶段询价时间
提交密封报价单时间:2025年5月27日上午10:00-10:20;
提交密封报价单截止时间:2025年5月27日上午10点20分;
工作人员现场拆封报价单时间:2025年5月27日上午10点30分;
现场拆封地点:**市万江街道万道路78号****点击查看行政楼一楼会议室3。
八、报名资料
1.勘察阶段提交资料
(1)承诺函原件(样式详见附件);
(2)法人委托书及被授权人(含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复印件);
2.院内遴选报名资料
(1)采购项目报名表
(2)法人委托书及被授权人(含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复印件);
(3)企业营业执照;(须提交加公章的复印件)
(4)供应商资质证书(须提交加公章的复印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及(或以上)资质,并且同时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项目负责人证书(须提交加公章的复印件):二级(或以上)等级的注册建造师证书(详见本项目(二)资质要求)
(6)云平台供应商库的注册页面截图。
九、注意事项(请仔细阅读)
1.凡有诚意参与该项目的施工单位必须在本公告指定报名时间内提交报名资料,过期视为放弃报名。
2.施工单位或成交供应商在接到成交通知后,无不可抗力等正当理由,出现不签订合同、不履约、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或履约不合格等情况的,将视作诚信问题,采购人有权将其列入供应商不良名单。自列入之日起两年内,采购人不再接受该单位对采购人院内遴选项目的参与。
3.采购人公示的所有项目,各项目潜在供应商必须在指定时间内完成项目报名。报名须下载《采购项目报名表》准确填写报名资料并加盖公章,在报名期限内可通过线下的方式提交至采购人红****点击查看采购办公室2或线上发送邮箱的方式确认报名。
4.响应供应商的报名文件须装订成册(非活页装订),并于项目报名结束前提交至采购人红****点击查看采购办公室2,否则视为响应无效,采购人有权拒绝接收其报名文件。
5.响应供应商的报名文件提交后不得随意变更响应供应商的被授权人,因响应供应商自身原因必须变更被授权人的,必须在询价前一天将变更资料交至采购人红****点击查看采购办公室2,否则视为响应无效。
6.响应供应商在已提交报名文件,但未按规定时间参与院内遴选的情况下,采购人将给予警告并登记在册(报名结束前提前通知采购人的除外),如若发生第二次,采购人有权在同一年度内不再接受该供应商对采购人自主采购项目的报名。
7.潜在供应商已成功报名本项目的,可以对本文件提出质疑。对本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本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提出,但必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遴选)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函及证明材料的内容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国财政部令第 94 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的要求编写,否则采购人有权拒收。如潜在供应商发出的质疑函超出法定质疑期的,采购人有权拒收。如潜在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本文件提出疑问、质疑或要求澄清的,将视其为无异议。
8.如第一次公告期内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则需进行二次公告,二次公告仍不足三家,则由院方评估项目执行进度需求,决定直接接受响应供应商的报价或重新编制采购需求后再发布采购公告。
以上注意事项请各响应供应商多加重视,谢谢配合。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