翔安新城扬帆公园改造项目(施工)答疑二

翔安新城扬帆公园改造项目(施工)答疑二

发布于 2025-01-25

招标详情

翔安新城扬帆公园
联系人联系人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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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引荐人脉可引荐人脉76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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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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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时间:2025-01-24 10:21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金额 控制价(最高限价) 评标办法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递交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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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和②项要求: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与园林绿化工程建设活动相配备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技术工人、资金、设备等条件;②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园林绿化专业高 级职称。 3.本招标项目 应用 **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分值。应用**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园林绿化类。应用**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分值的,(采用简易评标法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35分;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50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系统(从**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4.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1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工程造价不少于3500万元的综合性园林绿化工程 。 5.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应满足以下要求:①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应由承担园林绿化施工任务的企业为牵头人;②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且本项目的园林绿化施工任务应由联合体牵头人独立完成。③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分值以联合体牵头人的信用评价分值为准。④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仅认可联合体牵头人提供的业绩。⑤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应为联合体牵头人派出。
2199-01-01 00:00:00
90天
线上投递
500,000元 人民币
0元 人民币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2025-02-05 10: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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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线开标
资格后审
2199-01-0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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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修改、澄清补充纪要(二)

工程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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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阶段

施工招标

修改、澄清纪要补充内容如下:

1、因控制价未能及时发布,本项目原定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5年2月5日10:45:00,现修改为:待定。招标文件中涉及以上时间的均作相应修改。
















招标文件原内容若与本答疑(纪要)内容冲突或不一致的,以本答疑(纪要)内容为准。

招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2025年1月24日

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2025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