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居区]遂宁市安居区文化(文物)设施保护提升建设项目二标段(遂宁市安居区文化(文物)设施保护提升建设项目二标段-施工-1)

[安居区]遂宁市安居区文化(文物)设施保护提升建设项目二标段(遂宁市安居区文化(文物)设施保护提升建设项目二标段-施工-1)

发布于 2025-08-26
评标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2025-08-26

项目及标段名称 项目业主 项目业主联系电话 招标人 招标人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开标地点 开标时间 公示期 投标最高限价(元)
**市**区文化(文物)设施保护提升建设项目二标段(**市**区文化(文物)设施保护提升建设项目二标段-施工-1)
****点击查看180****点击查看0496
****点击查看180****点击查看0496
****点击查看180****点击查看3215
****点击查看交易中心2025-08-22 09:30:00
2025-08-26 至 2025-09-01****点击查看120.66
中标候选人及排序 中标候选人名称 投标报价(元) 经评审的投标价(元) 综合评标得分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 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 职务 姓名 执业或职业资格 职称 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职称专业 级别 第二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 职务 姓名 执业或职业资格 职称 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职称专业 级别 第三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 职务 姓名 执业或职业资格 职称 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职称专业 级别
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及项目技术负责人类似业绩 第一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 项目业主 项目名称 开工日期 竣工(交工)日期 建设规模 合同价格(元) 项目负责人 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 项目业主 项目名称 开工日期 竣工(交工)日期 建设规模 合同价格(元) 技术负责人 第一中标候选人技术负责人类似业绩 项目业主 项目名称 开工日期 竣工(交工)日期 建设规模 合同价格(元) 项目负责人 第二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 项目业主 项目名称 开工日期 竣工(交工)日期 建设规模 合同价格(元) 项目负责人 第二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 项目业主 项目名称 开工日期 竣工(交工)日期 建设规模 合同价格(元) 技术负责人 第二中标候选人技术负责人类似业绩 项目业主 项目名称 开工日期 竣工(交工)日期 建设规模 合同价格(元) 项目负责人 第三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 项目业主 项目名称 开工日期 竣工(交工)日期 建设规模 合同价格(元) 项目负责人 第三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 项目业主 项目名称 开工日期 竣工(交工)日期 建设规模 合同价格(元) 技术负责人 第三中标候选人技术负责人类似业绩 项目业主 项目名称 开工日期 竣工(交工)日期 建设规模 合同价格(元) 项目负责人
其他投标人(除中标候选人之外)的评审情况 投标人名称 投标报价(元)

否决投标依据条款(投标文件被认定为不合格所依据的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的条款) 经评审的投标价(元)

否决投标理由(投标文件被认定为不合格的具体事实,不得简单地表述为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某处有问题等) 综合评估得分

备注
**博艺****点击查看公司 投标人擅自修改规费计取基础,低于招标控制价相应金额30%,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回复,不能说明其合规性、合理性。 投标人擅自修改规费计取基础,低于招标控制价相应金额30%,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回复,不能说明其合规性、合理性。 0
成****点击查看公司 项目经理在投标函中与项目管理机构中不是同一人,项目经理吴刚资格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项目经理在投标函中与项目管理机构中不是同一人,项目经理吴刚资格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0
**开禧古****点击查看公司 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证过期,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证过期,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0
**锦****点击查看公司 投标人擅自修改规费计取基础,低于招标控制价相应金额30%,回复不能说明其合规性、合理性,不予采信。 投标人擅自修改规费计取基础,低于招标控制价相应金额30%,回复不能说明其合规性、合理性,不予采信。 0
****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 ****点击查看542.80 ****点击查看542.80 0
**建为****点击查看公司 ****点击查看642.47 ****点击查看642.47 0
其它需公示的内容
有效投标单位不足3家,****点击查看委员会讨论形成一致意见:有效的投标人不具备充分竞争性,属于需要重新招标的情形,本次做流标处理。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姓名 单位
监督部门名称及监督电话 项目审批部门: 联系电话: 行业主管部门: 联系电话: 异议投诉注意事项 变更原因
遂****点击查看改革局0825-****点击查看901
****点击查看博物馆(区文物保护所)185****点击查看1638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评标结果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前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投诉书应当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规定。 3.对评标结果的投诉,涉及投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受理,涉及评标错误或评标无效的由项目审批部门负责受理。 4.投诉人就同一事项向两个以上有权受理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的,由最先收到投诉的行政监督部门负责处理。 5.应先提出异议没有提出异议,超过投诉时效等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投诉,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附件:
附件(1)
二标段评标结果公示(有章).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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