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矿产**法》(2024年修订)、《****点击查看办公厅关于做好实施过渡期内**生态修复方案编制评审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5〕2043号)有关要求,我****点击查看勘察院组织专家对《****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县禄新镇新学村石灰岩矿**生态修复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行了评审,现将拟同意通过的《方案》进行公示,社会公众如对公示的《方案》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填写《方案公示公众意见表》),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2026年10月12日下班****点击查看服务中心2楼****点击查看192窗口,通讯地址:****点击查看市**区红水河大道331号,邮编:546100。联系人:梁玲慧,联系电话:0772-****点击查看528。
附件:
1.**生态修复方案公示版
2.方案公示公众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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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