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县河口镇石泉村明塘组国土绿化项目 建设招标公告

湘潭县河口镇石泉村明塘组国土绿化项目 建设招标公告

发布于 2026-04-20

招标详情

村支两委及村务监督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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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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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以及有关的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现经**镇石****点击查看党支部提议、村“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大****点击查看人民政府备案,决定对**县**镇**村2025年第二批中央财政其他国土绿化项目进行招投标。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内容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县**镇**村2025年第二批中央财政其他国土绿化项目(****点击查看林业局、****点击查看财政局(项目审批,****点击查看机关名称)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点击查看林业局、****点击查看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第二批中央财政其他国土绿化项目补助计划资金的通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①项目名称:**村明塘组国土绿化项目建设工程

②项目地点:**镇**村明塘组

③项目内容:对**村明塘组191.388亩林地进行抚育,建设要求:砍树、去小留大、去弯留直、去弱留壮,保留142株每亩;补植密度为19株每亩。****点击查看林业局的施工方案为准,****点击查看林业局的验收为准。)

④、工程预计投入资金:124902.00元

3.项目要求:

①施工方必须给施工人员全员购买意外保险,工程施工期间,应遵守安全生产操作流程,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均由施工方负责。

②严格按照预算清单内容、****点击查看交通局工程验收标准施工,施工期间工程质量及安全生产由施工方负责,甲方负责监督。

③严格按照国家的相关行业标准执行。

4.付款方式:

①乙方全额带资(含税),工程竣工后,经甲方及上级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根据上级专项资金到账情况分批分次予以支付(专款专用)

②工程竣工后,须留百分之三的工程款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12个月后无工程质量问题予以退还。

5.工期要求:

要求在2026年5月30日前全部竣工,达到验收标准。

二、招标事项

1.报名时间:2026年4月20日16时至2026年4月25日17时止(报名单位无三个或三个以上视为流标)。

2.报名地点:河****点击查看服务站****点击查看财政所一楼)。

3.报名联系人:欧阳洋 联系方式:131****点击查看8588

4.报名条件:

①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相关资质及经营范围。

②施工过程中如出现矛盾纠纷等情况概由乙方自行协商解决

③提供有效的资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单位法定代表人不能到场的还应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④村专职干部、****点击查看委员会成员及直系亲属不得参与本村招投标。

⑤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报名时需要交纳投标保证金:5000元。

未中标者当场退还,中标者当场转为履约保证金,项目完成后并通过验收合格后退还。

6、招投标时间 :以电话通知为准。

三、招标办法

1、本工程招标活动由河****点击查看服务站主持进行。

2、法定代表人参加招标会时,应出示身份证;代理人参加招标会时,应出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

3、投标****点击查看服务站在场工作人员及业主单位当场商议决定(****点击查看),按以下程序确定中标人:

(1)以有效报价的接近中标价者中标;

(2)两个或两个以上同时符合的中标的以低价为中标人,两个或两个以上同时符合低价中标人时以报价先后顺序确定中人。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投标书无效

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4.****点击查看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五、合同签订:

1、中标单位在中标公告无异议后,签署施工合同。

2、投标单位中标后既不按时间或者拒绝签订合同的,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单位择日重新招标)。

3、中标单位应严格履行合同,严禁将承包的工程倒手转包,如遇倒手转包,应视违法合同,其投标保证质量保证金不予退还,并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六、附则:

本招标文件未尽事宜,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河****点击查看服务站

2026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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