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点击查看**厅关于规范矿产**(非油气)开发利用方案编制与审查工作的通知》(浙自然资规〔2025〕6号)等有关要求,我局组织专家对《**市**区渌渚镇打石山土地全域整治与生态修复项目(一期)、**省**市**区渌渚镇打石山(二期)建筑用砂岩矿施工设计方案(修编)》(以下简称“方案”)进行了评审。现将方案审查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任何单位、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点击查看**所联系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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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