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县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项目-驿站建设项目

金寨县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项目-驿站建设项目

发布于 2024-09-30

招标详情

金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联系人6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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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引荐人脉可引荐人脉84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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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61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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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项目-驿站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统一交易标识码 A01-123****点击查看****点击查看00449XQ-****点击查看0926-000656-1
信息发布时间 2024-09-30 09:10:23
第2次更正公告

关于**县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项目-驿站建设项目招标文件的变更公告(二)

各潜在投标人:

项目编号为****点击查看 招标项目关于**县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项目-驿站建设项目的变更公告经招标人确认,现予以发布。内容如下:

一、本项目招标公告“十一、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投标人资格变更为:

1、投标人资格:投标人须具有以下(1)、(2)条要求。

(1)建筑装饰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1.4.2条款的第1条变更为:

1、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开标时以签署的联合体投标协议为准,联合体不得超过两家单位,共承担设计工作、施工工作,组成的联合体资质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即可。联合体牵头人须为具备建筑装饰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注明牵头人(网上登记、招标文件下载、投标保证金缴纳、投标文件编制、电子签章、上传、解密等工作均由其牵头人负责办理,其他成员方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即可)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各方均应服从招标人的管理。

此文件为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与招标文件描述不一致处,均以本次文件内容为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由于投标人不及时关注网上变更信息所带来的一切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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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30日

第1次更正公告

关于**县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项目-驿站建设项目招标文件的变更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项目编号为****点击查看 招标项目关于**县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项目-驿站建设项目的变更公告经招标人确认,现予以发布。内容如下:

一、本项目开标时间、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延期至2024年10月23日10时00分,开标地点不变。

二、本项目投标人通过**市公共**电子交易系统提出疑问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7日17时00分,招标人网上集中统一答疑时间为2024年10月8日,开标时间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即2024年10月23日10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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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29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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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寨县传统村落集中连﹒﹒﹒变更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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