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磨头镇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项目—天阳村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磨头镇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项目—天阳村 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点击查看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村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 81.09%+18.91%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市磨头镇天阳村
2.1.2建设规模:磨头镇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项目—天阳村,内容包含拆除老路、**道路、管涵、**墙、连接井、排水沟、路灯亮化、绿化改造、监控设施等。涉及拆迁、管线迁移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由各镇村自行协调,按实计量。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2.1.3合同估算价:****点击查看214.28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60日历天
2.1.5 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磨头镇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项目—天阳村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 总承包 叁级 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投标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 贰级 及以上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4投标单位因生产安全事故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且被限制承揽新工程并在限制期内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
3.5根据《****点击查看建设厅关于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文件要求,投标人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不得参加该资质的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本工程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招标采购。
3.8.1投标人需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附后)并加盖公章。
3.8.2企业标准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本项目标的属于“建筑业”行业。
3.8.3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招标采购的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3.9****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点击查看委员会制定的《****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是指财政部、****点击查看总局制定的《****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清单》。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 年09月 11日至2025 年09月22日14:30时;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新点电子交易平台;
5. 投标截止时间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5年09月22日 14:30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市政务服务网(特色专栏-限额以下平台)上发布。
9.联系方式招 标 人:****点击查看
地 址:**市磨头镇
联 系 人:高先生
电 话:199****点击查看9882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地址:**市如城街道东郡**B区二栋2503室
联 系 人:蒋玲
电 话:189****点击查看5030
2025年9月 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