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东侨三中周边环境整治工程补充公告

宁德市东侨三中周边环境整治工程补充公告

**市东侨三中周边环境整治工程补充公告
原公告中其他要求更改为:
3.3 其它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资项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